这个吕梁山上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下过雨了,这个天气,又热又闷,要是还不下雨,我不确定
自己还能活着。
汗湿的感觉很不好,外面虽然空旷但没有一点儿风,现在正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外面已
经少有人在劳作,举目四望甚至只能看见我一个人的身影。
我手上的动作却不敢停下,我不想晚上去跟布满牛蝇的老水牛睡觉。
那个女人今天一大早去了镇上生孩子,而我名义上的父亲,现在正在屋里喝的酩酊大醉,美
其名曰:为了未来的小儿子庆祝。
我把镰刀插进地里嗤笑一声,哪里有什么小儿子,反正都不是他亲生的。
是的,我的父亲,哦,不,准确来说是我的养父,在我三岁那年,把我从人贩子手里买回
来,给我取名字叫招娣,简单而粗暴。我的养父养母结婚十年,一个孩子都没有,在农村这简直
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三十岁的人活活因为这件事被折腾成了五十岁,有人给他们出了主意,
说先“带”一个女孩儿,这个孩子会带着弟弟来。
这方圆百里,家家户户都难生育,哪里有什么孩子给他们带,自己亲生的骨肉,哪里舍得给
别人,这不这个倒霉蛋儿就是我。
我到了这个“家”到今天满打满算已经十五年了,为什么我能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我到这
个家来的那一天,后来成为了我的生日,今天正好是我十八岁生日。
一开始的时候,这两个人还对我不错,可不要忘了我被买到这个家是干什么的。
我的“母亲”十几年都没有怀上孩子,这两人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我跟他们八字不合,是个
丧门星,所以他们才这么多年没有孩子。
我就由小时候吃的白面粉,变成了高粱米。
这不是放屁吗?那生日又不是我的生日,还是他们自己说:“哎哟,妞妞今天到了我们家,
就算今天是你以后的生日吧。”啧啧啧,我那时候还只会吃手指头呢,这也能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