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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以大陆一年约拍摄一万五千小时戏剧节目,推估若有百分之五来台拍摄,可为本土艺人创造三百七十五个工作机会。然而,吸引这百分之五的诱因是甚麼?答案是「明星」、「时尚感」,以及「造势话题」。)
众所皆知,台湾的制作人与艺人跑去大陆拍戏,为的是对岸广大的市场。除了产量高,编、导、演人才济济外,目前大陆电视剧尽管一集制作费两百五十万台币起跳,但光是全国各省首播再重播就足以回收,甚至还有可观利润。 但吊诡的是,大陆近年古装剧、民初剧(大陆称时代剧)、主旋律剧不乏佳作,偶像剧、都市剧却始终是死穴,怎麼拍怎麼怪。而这正是台湾的强项,要推动合作,台湾的明星与时代感,老实说,比场景更吸引大陆剧组。
大陆的演员,泰半是科班出身,演是很会演,但难免匠气。另外,时装剧诉求演员个人魅力,大陆虽然经济起飞速度惊人,但过大的城乡差距以及因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演员即使全身穿名牌走在奢华的外滩,却还是少了时尚感,总像暴发户。
这使得台湾的偶像剧演员如言承旭、周渝民、阮经天、郑元畅、林依晨、张韶涵等,始终是对岸拍摄时装剧卡司首选,更别说是歌手如周杰伦、蔡依林、杨丞琳、王力宏等,过去因为到大陆拍戏一拍数个月而不敢想像的人选,若未来两岸合作在台拍摄,就可列入考虑。
有这些明星,不怕造势没话题,另一方面,大陆剧来台拍摄,就像一波波涌来的观光团,总是吸引更多的关注。在资金、市场不如人的情况下,新闻局想推动合作,保护本土艺人,别忘了掌握好优势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