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一骑电摩小伙儿(暂且不公布他真实姓名,给他留点儿脸)逆行把路边等车的我爱人撞伤(右腿腓骨骨折,脚踝错位骨折,后鉴定为十级伤残),122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撞人小伙儿一分钱医药费没掏,一直在躲。期间经多方查找去他家里索要医药费,对方以没钱拒付(他爸比他还无赖),我方无奈于当年8月份把对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对方败诉,赔偿我方全部损失,判决生效給付期满,对方仍拒绝赔偿。电话里对方父亲理直气壮的说让法院找他吧,真实气氛至极。我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这种人,受伤住院受着疼痛,还得自己掏医药费,关键是肇事方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要是强制执行不了,我该怎么办?法律在这种人面前无能为力,何以体现法律的威严?一句没钱,是不是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没钱就可以这么耍无赖吗?没钱就可以肆意的伤害别人吗?是什么让这类人这么嚣张?谁能给我出出主意,拜托各位!
遇到这种人,受伤住院受着疼痛,还得自己掏医药费,关键是肇事方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要是强制执行不了,我该怎么办?法律在这种人面前无能为力,何以体现法律的威严?一句没钱,是不是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没钱就可以这么耍无赖吗?没钱就可以肆意的伤害别人吗?是什么让这类人这么嚣张?谁能给我出出主意,拜托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