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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玺萌橘子洲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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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初,玺萌橘子洲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起诉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的来龙去脉。
  本次事件得围绕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开始。
  玺萌小区(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德汇路,隶属芝罘区芝楚街道办事处)总规划为三个分小区(一期:玺萌橘子洲、二期玺萌长河印象、三期未知),第一期大约2012年第一批业主入住。其物业设施并未公用,分期开发,并设立各自的公共设施。因此各自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说到为什么成立业主委员会,也用不着冠冕堂皇的语言来表达。因为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为了小区今后更好的发展,同时减少范围内的犯罪几率!
  所谓“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因为目前的物业公司完全属于霸权主义,其表现有以下七点:
  1.这几年所收取的物业费没有一次公示资金去向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2.小区地面停车位强行收取停车费,不缴纳停车费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并且收费标准未取得物价局 许可证明。
  3.地下防空区(地下停车场)擅自出售给个人,并未开具合理发票及产权证明。
  4.楼道内业主的私人物品给擅自清理。
  5.小区内收取的各处广告费用没有公示去向。
  6.关于本物业公司当初的招标证明未予公示(本条与物业公司有直接关系)。
  7.房屋质量问题(本条与物业公司有间接关系)
  所谓“为了小区今后更好的发展”是因为玺萌橘子洲小区规划范围内,属于这些居住范围内的业主或单位集体共有的。共有物品如何处置、共有资金如何运用、公用车位如何收费等等,都需要具有合法权益的业主共同决定。以及今后小区内利于业主的公共设施的建设等都是为了小区向好的方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所谓“减少范围内的犯罪几率”是牵扯到每位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严肃问题。业主委员会阻止不了个人的犯罪行为,但最起码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在这一方面与公安机关构成协调、共识、共创、监管的体系。
  之所以有了物业公司的种种霸权主义,业主们心里才有着满满的不平。最后,物业费肯定不缴。物业费不缴当然不合理合法,但是遇到这种情况,心里抵制也只能这样做。你们肯定会问,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吗?有委员会处理不就得了吗?这才有了后续……
  有句话说“理想是肉感的,现实是骨感的”。业主委员会到现在还没有成立。其原因有着可能不可告人的秘密!
  (以下只是假象)设想委员会成立对谁不利?委员会成立就会彻查资金去向,接管停车费的处理办法等。一期居民就有近1700户,那些不知去向的物业费、广告费、停车费,金额巨大,难道还要我来分析吗?
  然而我们小区的义士们通过业余时间整理,并在小区门口征集业主签字,“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请签字”、“希望以下人员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请签字”。让人没想到的是,所有资料和业主委员会申请书递交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时,办事处以各种理由唐塞我们的义士。理由是:“我们从没办过,不知道流程”。我们国家既然有了这个机制,岂能容得你不熟悉流程?后来义士们把电话打到了政府办公室,有办公室人员协调。政府办公室人员通过协调,办事处给的答复是“给我们时间,我们要向别的小区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学习”。好,我们给了时间!可我们从2015年5月至今再没收到办事处给的任何答复!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事情又因为各位义士的工作时间和精力问题再次放弃。
  这次之所以提起往事,并贴到国内最大论坛,是因为我们的业主因为未缴纳物业费被起诉,也是想得到广大群众的点评,并且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我们义士的时间和精力很有限,也不是有意不缴物业费,而是等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再缴纳。
  成立业主委员会真的就这么难?阻碍有利益关系的认赚钱了吗?
  目前全国上下还有多少这样的例子?真的很希望这篇帖子出现后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大家都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本贴最后,事情的发展过程我会如期更新,希望这个帖子不被管理员删除,成为大家处理类似情况的模版。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IP属地:山东1楼2018-01-25 15: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