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气温骤降,气温都是-10度左右徘徊,最冷的时候到了-14度。
贴吧有大量吧友反映家中的暖气不热,冻的慌。楼主家的温度也从原来的21-22度降到了18-19度。
贴吧里面开始有大量喷政热力公司的,看了看基本盾安、城建热力、东昌一个没跑,都被喷了。
其实在气温低于一定温度不保证供热温度达标是有依据的,我们还真拿供热公司没办法。
《山东省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据水母网2014年采访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提到:
采访中,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条例》配套出台的释义,达到18℃室温标准是有条件的,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因为有些情形会严重影响采暖效果,必须加以避免和界定。”该负责人指出。《条例》明确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应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
关于“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工程师在进行供热工程设计时,根据规范确定的室外设计温度进行建筑耗热量的计算。如果室外温度连续三天低于室外设计温度,由于建筑物向室外散热量增加,采暖设备传出的热量不足以抵消建筑物散失的热量,室内采暖温度有可能达不到正常供热标准。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我省有关城市室外设计温度做了规定,如青岛-5℃,烟台-5.8℃、济南-5.3℃,德州-6.5℃,东营-6.5℃。
关于“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护物,主要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采暖设计规范已经做了多次修订,内容也有所不同,既有的建筑根据当时的设计规范,保温性能较好,但随着年代久远,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下降,能耗上升,这类建筑如果不进行更新改造,保证18℃室温比较困难,甚至供热系统满负荷供应也难以达到,而且造成能源的严重浪费。如果既有建筑满足当时投入使用时的采暖建筑设计条件,围护结构较完好,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则应当保证18℃的供热室温标准。
对这一点,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水母网,烟台500供热公司、烟台市热力公司和华阳热电公司辖区内都有不少的供热老小区,房屋建成有二三十年了,有的房子没有做保温处理,供热管网也使用了20多年,由于锈蚀老化,逐年出现漏水等情况,供热如果满负荷运行,也不一定能达到18℃,有的甚至还产生爆管等问题。等将来逐年对这些老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后,才能逐步达到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关于“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说,这里是指散热器装修遮蔽、未私自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畅通、管道或散热器内没有气阻等的情况。如果存在此类情况,采暖效果也将受到影响。
贴吧有大量吧友反映家中的暖气不热,冻的慌。楼主家的温度也从原来的21-22度降到了18-19度。
贴吧里面开始有大量喷政热力公司的,看了看基本盾安、城建热力、东昌一个没跑,都被喷了。
其实在气温低于一定温度不保证供热温度达标是有依据的,我们还真拿供热公司没办法。
《山东省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据水母网2014年采访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提到:
采访中,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条例》配套出台的释义,达到18℃室温标准是有条件的,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因为有些情形会严重影响采暖效果,必须加以避免和界定。”该负责人指出。《条例》明确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应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
关于“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工程师在进行供热工程设计时,根据规范确定的室外设计温度进行建筑耗热量的计算。如果室外温度连续三天低于室外设计温度,由于建筑物向室外散热量增加,采暖设备传出的热量不足以抵消建筑物散失的热量,室内采暖温度有可能达不到正常供热标准。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我省有关城市室外设计温度做了规定,如青岛-5℃,烟台-5.8℃、济南-5.3℃,德州-6.5℃,东营-6.5℃。
关于“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护物,主要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采暖设计规范已经做了多次修订,内容也有所不同,既有的建筑根据当时的设计规范,保温性能较好,但随着年代久远,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下降,能耗上升,这类建筑如果不进行更新改造,保证18℃室温比较困难,甚至供热系统满负荷供应也难以达到,而且造成能源的严重浪费。如果既有建筑满足当时投入使用时的采暖建筑设计条件,围护结构较完好,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则应当保证18℃的供热室温标准。
对这一点,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水母网,烟台500供热公司、烟台市热力公司和华阳热电公司辖区内都有不少的供热老小区,房屋建成有二三十年了,有的房子没有做保温处理,供热管网也使用了20多年,由于锈蚀老化,逐年出现漏水等情况,供热如果满负荷运行,也不一定能达到18℃,有的甚至还产生爆管等问题。等将来逐年对这些老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后,才能逐步达到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关于“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说,这里是指散热器装修遮蔽、未私自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畅通、管道或散热器内没有气阻等的情况。如果存在此类情况,采暖效果也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