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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墨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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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具体想说的,这是一个小短篇,带标点只有四千多个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希望你们可以喜欢。
这里木梓,一个初三狗,今晚过来试试水,如果有回帖的话明天就发文。
晚安。


1楼2018-01-31 22:58回复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8-01-3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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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1-3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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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2-0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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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2-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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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菲定律】 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题记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2-0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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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初遇
              她和他第一次遇见,是放完寒假回来的第二天。
              那天,她坐在教室里和同学闲聊,同学说新搬到这层的九(1)班有个很好看的男孩。他按捺不住花痴与好奇,出了教室门就直奔九(1)班,在那个班门口的走廊上肆无忌惮的晃来晃去,还不停地冲站在远处的同学比口型:“哪儿呢哪儿呢!我一个帅的都没看见!”同学也冲她回口型:“估计现在在教室里呢,他可能……哎哎哎出来了出来了!”
              口型这种东西,都是要读取的,她刚刚接收完毕就想接着找那个传说中很好看的男孩,突然觉得…旁边站了个人。她从那人的脚往上看:脚,腿,肚子,胸口,下巴,眼睛…….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正看着她,那是他的眼睛,明亮、清澈、深邃、且不近人情。只这一瞬间,她就觉得,自己可能再也移不开眼了。
              一眼万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2-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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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本味
                她是个很开朗的人,脾气和胆子都大得不得了,她把臭脾气用来怼所有讨厌的人,把胆子用来打听他。他叫吴炳辉,是比他大一届的学长,成绩好,长得帅,那一双大长腿在体育方面也是如鱼得水。还有一堆小迷妹,不过他一个都没搭理过就是了。
                了解了这些,她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她心动了。
                于是,就开始了自己没脸没皮且光明正大的暗恋之旅。 她的班级经过九【1】班再往前一点有一个洗手池,她就每天拉上同学假装洗手“经过”他的班,只为了看他一眼;她开始经常性的光顾学校门口那家晨光文具店,开始买晨光本味系列的笔,因为笔的标签上有“岁月静好,生活本味”,那也是他的QQ签名;她开始去买阿萨姆奶茶,一有钱就会去买,因为她偶然看见过吴炳辉穿着长款风衣,里面一件白衬衫,一条笔直的黑色长裤,手拿阿萨姆和同学说笑的样子,那个画面,她虽然没有来得及照下来,却是实实在在的印在了脑子里,也是她整个冬天最美的风景;她开始在每个用过的本子上写他的名字,吴炳辉吴炳辉吴炳辉辉…像罚抄一样千篇一律的事,她却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写,还总挂着笑,仿佛这样就可以离他更近一点似的。
                一往情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02-0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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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毕业
                  她的胆子在面对他本人时总会消消消失干净,所以喜欢了几个月也只敢加他QQ并且还没敢告诉他自己是谁。其实告不告诉都无所谓,反正他也不认识她。
                  终于,他给她发了除句号之外的第一条消息:“我不知道你是谁的。”她忍住了自己回复一句:“我是你的呀。”的欲望,老实交代了自己的姓名,班级以及外貌特征。
                  对方只是表示:“……哦”
                  她:“… …”
                  她开始试图和他聊天,东一句西一句的找各种话题。他快中考了也不常回复,联系却不曾断过,只不过一直没在现实生活中说过话……而
                  已。
                  那天是6月9号,他们班在拍毕业照。下了点小雨,她在他身后鼓足勇气叫了一声“吴炳辉”,他没回头,踩着雨声离开了。
                  “我淋过的最大的雨,是那一天你在烈日下的不回头。”
                  万劫不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2-0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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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告白
                    毕业班的考试总是很早的,值得高兴的是他放假后和她的话渐渐多了起来。她对他的称呼从男神到了学长再到喂;他开始帮她算分,说她还有多少分可以考上他所在的中学;他开始劝解她对父母的不理解;他开始跟她聊自己的学习经验;他还告诉她自己最喜欢什么游戏什么歌… ..
                    . 一切都在8月28号戛然而止。
                    8月28是七夕节,凌晨两点零三分,她在朋友的怂恿下 给他发了一句“七夕快乐”想了想又补上了“我喜欢你”还在结尾加了一个小爱心。
                    她一整夜没睡,等待他的回复。
                    九点来钟,她终于听见了QQ特关的提示音,手抖的跟帕金森一样点开了消息列表,她备注了“吴炳辉”的那个头像正闪动着,和她手抖的频率交相呼应。
                    他说:“你现在跟我说有个屁用啊,我都高中了,你要讲就初中讲好的吧。”
                    ——“你什么鬼啊,我以为你要可尴尬的拒绝我呢。”
                    ——“我这也算是拒绝,就是换了一种方式。”
                    ——“谢谢。”
                    ——“恩……等你考上一中。”
                    他没有打击她也没有直白的拒绝,甚至还给了她鼓励,她觉得那个叫吴炳辉的男孩子是个特别好的人。
                    怦然心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2-0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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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追逐
                      从那天开始,他们就没了联络。
                      他是理科生,每天都有堆积成山的试卷,她怕打扰到他也觉得尴尬,两个人就没再聊过天。
                      她很想他,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开始以对他说话的方式记日记,这一写就是一百多天。日记中没什么特别的内容,主要是日常和吐槽,但却一天都没有断过。从每天的“学长好”开始,到“吴炳辉,第××天,我喜欢你”结束,每天一面的内容。她那么懒的人,竟硬生生把本子的厚度写到了原来的两倍。
                      她还没事给他写一些小纸条小明信片,写完就扔掉;她喜欢写诗,写的诗基本上都是给他的,用她的原话就是:“一写东西就会想到他,于是写下的都是他。”
                      但她做的这些,他都不知道。就好像当时他为她估算中考化学她能考60分,她还默默腹诽,认为自己能考八十几。但当时的她不知道,在中考中,化学的60分是满分,也不知道,后来自己为达到满分,尽了多大的力。
                      就好像一场追逐,他可以在前面毫不费力的奔跑,而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背影离开。那个奔跑的人不愿意停下来等她,她只能 尽力让自己跑的快一点,更快一点… …可终归无济于事。这一切只是因为她喜欢他,而他无动于衷。
                      歇斯底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2-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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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再见
                        她依旧每天坚持着写日记,终于在第121天,也就是12月29号,见到了他。
                        那天下午只有两节课,课后是一场家长会,她在教学楼下拿着手机连学校的WiFi,想要玩会手机顺便等家长会结束和母上大人一起回家。她“啪嗒啪嗒”地戳着手机屏幕,突然有点心虚的抬起头想看一下周围有没有老师。这一抬眼,她就和第一次见他时一样,再也移不开眼睛了。
                        她看见他了,两百多天的等待,终于看见了。
                        她有点不敢相信,用手肘抵了抵旁边的同学,装作不经意地问:“哎,这是吴炳辉么?”
                        同学也有点懵:“嗯?好像是!他怎么回来了?不是考到一中去了吗?哎他旁边那个女… …”
                        同学和她的关系很好,也知道她有多喜欢他,这时候表现的比她还要激动,还想要问些什么,话音却被她的哭声打断,她把自己的脸埋在围巾里恸哭出声。
                        其实连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哭,长期的思念和压抑在她心底疯狂滋长,快要冲破她伪装的心理防线,眼泪也不受控制的倾泻而下。 “完了,”她心里想着,“丢人丢大发了。”
                        那天他们还是没有说话,有人替她冲上去拉住了吴炳辉的一角,并告诉他远处那个带着围巾的女孩子有多喜欢他。
                        他脸上是不曾变过的冷淡,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我不认识她。”
                        那几个字的声音不大,却穿过喧闹的人群,溜进了她的耳朵,又刺进她的心底。 我不认识她。
                        这句话并不过分,他们确只是在QQ上聊天,也仅仅是聊天。她的胆子在喜欢上他以后就逃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过接触,只是陌生人。
                        那天,一句“不认识”也让她把冲上去和他说话的念头狠狠地扼杀在心底。她看着远处一脸疑惑的吴炳辉,摇了摇头,又目送他离开。
                        可那之后她常梦到他,梦见自己终于和他说了话。他的态度始终冷淡,她却开心到把自己笑醒。
                        执迷不悟。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02-0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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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结束
                          他的生日是1月15日,天蝎座的男孩子,她从知道他生日的那一刻就开始为他倒数生日,为了那个日子,她几乎要把日历都背下来了。
                          一天,两天,三天… …嗯,还有一周了,下周一他生日。有时候她觉得可能他自己都没把生日记的这么清楚。
                          在还剩两天到他生日的时候,她终于没忍住,晚上十点左右给他发了条消息。以他热爱学习的那个劲儿,她笃定他不会回。
                          可他似乎总爱做和她预料的大相径庭的事。
                          他… …秒回。
                          她开心的差点亲上手机屏幕,问他怎么有时间登QQ。
                          他回复说:“作业写累了休息一下。”
                          啊!!!作业真是个好东西!!!
                          他陪她聊了近半个钟头突然消失,她知道他开始艰苦奋斗了,给他发了一句:“晚安,吴怼怼。”之后,又编辑了一大段话,删删改改给他发了过去。主要是她觉得好笑的一些小日常、她对他的承诺、以及… ...希望他别离开。
                          他没有回。
                          一整晚都没有回。
                          被偏爱的的有恃无恐。
                          她下了线,带着一个有他的梦睡着了。
                          梦里,他说他答应不会离开她,他会等她考上一中,也会等她去找他。
                          可惜是个梦。
                          第二天她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消息,只瞄了一眼,帕金森再次上线… …特关在闪。 她点开消息,突然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多睡一会,她看见他说:“emmm… …我跟我们班人谈了。”
                          她眨巴眨巴眼睛,把泪水憋回去说:“我也没想跟你谈啊。”
                          他问:“有意思吗?”
                          有意思吗?!
                          有.意.思.吗…
                          有,特别有。
                          她还想给他发句什么,却看见了红色感叹号。
                          【系统提示】:对不起,您和他(她)还不是好友关系,请先添加对方为好友。
                          他没有说再见,可能他也认为,不会再见了。
                          万劫不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8-02-0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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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她说
                            “小姐姐。”那天她在日记里写,“能让吴炳辉喜欢的人,一定特别特别优秀吧,你要好好对他啊,不要让他难过也不要让他生气。
                            他喜欢喝阿萨姆,喜欢追番看动漫,喜欢听英文歌和日文歌,喜欢发心灵鸡汤,喜欢穿黑色外套,喜欢玩lol。
                            他喜欢转笔,喜欢发呆,喜欢下课站在走廊上眺望远方,喜欢踩着上课铃声去学校。喜欢吐槽,喜欢和周围的人开玩笑。
                            他的书上挤满了笔记,字体属于草书但是可以看清;他不喜欢补课班,但却一节课都没少补;他特别聪明,数理化都学的很好;他偷摸去过网吧,就是十字路口拐角的那一个;他走路间接性顺拐,而且自己永远不知道;他跑步宛如起飞,那双大长腿一摆起来分分钟突破天际;他喜欢四个字的名字,从上善若水到陌然浅笑;他有一点点乡非,日常转发QQ营销号的话;他很念旧,也可能是懒得去为无关紧要的事情改变;他做事的时候全神贯注,常把自己跟周围隔绝起来;… …
                            他是我学长,是我男神,也是我很真心喜欢过的人。
                            在没有你之前,我做什么都合适;但现在,我做什么都过了头。希望他可以开心乐观、不留遗憾的过好每一天,也希望我可以尽快忘掉他。”
                            我喜欢他。
                            喜你为疾,药石无医;病入膏肓,悔之无及。
                            喜你为疾,药石吴医;炳入膏肓,辉之无及。
                            the end。
                            木梓180131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8-02-05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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