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一市井无赖,买二手房不付款,反而伪造付款证具,以付清购房款的谎言为诉讼理由将卖房人告上法庭,要求产权。泰安法院的法官们在法庭查明了其付款证具是伪造的(经司法鉴定),不但不对其处罚,反而依歪理支持其诉讼请求。见【于2011年作出的(2005)泰山民初字第2905号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明确表述对捏造事实,伪造证具提起的民事诉讼予以支持。泰安市中级人法院的法官也依歪理维持原判,不予再审。见【(2011)泰民终字第680号民事判决书,(2013)泰民申字第34号民事裁定书】。更为严重的是,泰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判决书生效后强行剥夺了卖房人的房屋产权,奉送给经自己法庭查明了的买房不付款的虚假诉讼人。该判决,执行,是强盗逻辑,土匪行径!请看到此贴的法学学士们对其声讨,倒逼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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