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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十二中一教师无视禁令有偿补课 如此教育绑架与敲诈勒索有何区别
2017-07-02 08:46阅读:2,900
太原十二中一教师无视禁令有偿补课 如此教育绑架与敲诈勒索有何区别X
文/张向东
早在2015年,教育部就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中小学有偿补课六条禁令……。此举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
然而近日,有太原市民向笔者反映,太原市十二中主校一名名叫孟燕的数学老师,又开始在她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省政府机关公寓的家里,给她带的两个班的学生补课了,每一节课每位学生收费80元,补课学生大约有60名左右,这个暑假这个孟燕老师又要狠赚一笔了,很多家长虽不情愿,但又无可奈何。
看到“又开始”、“省政府机关公寓”、“不情愿”和“无可奈何”这串关键词时,笔者不禁想拷问一声这名梦燕老师,如此挑战教育部的规定,无视六条禁令的底气从何而来?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教育绑架与敲诈勒索有何区别?
笔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一些地方为了严惩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出台了一些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旦查实,除将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外,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甚至会丢掉教师职业的饭碗。
据笔者了解,太原十二中这名孟燕老师举办这种有偿补课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即使明知道教育部的禁令白纸黑字是个“紧箍咒”,但她依然敢无视,依然敢明目张胆地去挑战,笔者坚信,如果她没有背景,没有底气,借她十个胆她也不敢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那么她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呢?也许她的家庭住址“省政府机关公寓”就可以诠释一切了。
有偿补课的危害其实所有教师及家长都十分清楚,有偿补课加剧了应试教育的不良竞争,有些教师为了追求名利,本末倒置,把在学校的本职工作当副业,败坏校风校纪,有些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不惜败坏师德,采取“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方式进行教育绑架,胁迫所教学生和家长接受参加有偿补课,以此来谋取私利,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虽然,有些地方为了杜绝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规定一旦查实违规教师甚至会丢掉职业饭碗,但是现实 中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了,难怪有时候老百姓会对政府部门产生不信任感。
为了扭转教育风气,严厉打击公然挑衅禁令的行为,笔者认为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可以考虑和商讨把有偿补课的处罚提升到法律层面。
笔者检索发现,以前有地方为了刹住补课风,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补课中收受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但笔者认为,教育绑架式的有偿补课不外乎就是一种敲诈勒索。百度百科对敲诈勒索的解释是,指依仗势力或抓住把柄进行恐吓,用威胁手段索取财物。传道受业解惑是人民教师应尽的本职工作,但个别教师依仗这种势力,抓住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进行不言而喻的要挟来达到索取财物的目的,难道不是敲诈勒索那又叫什么呢?
严厉打击有偿补课,严防有偿补课现象再在这个暑期有所抬头,有关部门该有点作为了,有些官员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思想不仅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损害的是政府的形象,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这种有令不止的现象再也要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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