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12月底招了个客服主管小李,试用期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
上周五,Hr小章通知小李,客服经理认为小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无法通过试用期,通知小李在一个星期内办好离职手续。
说实话,当初我们在招聘面试小李时,她的简历是同一拨应届生中相对优秀的,做个移动客服,有丰富的电话沟通经验。
来应聘时仍然在职,骑驴找马,希望找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
但在试用期内,我们发现她连一些最基础的工作都做得很差,和我们的预期严重不符,所以决定请离。
当小章告知她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情绪激动,回复的消息大约如下:你们这也太坑人了吧,当时说很看重我做过移动客服的经验,这我原来虽说工资不比现在高,但福利待遇还算不错,这你们说不要就不要,一家公司怎么能这样不负责任?
当时的我就懵了,但公司是要盈利的,你和别人拿同样的薪资,创造的价值不及别人十分之一,如果不把你请离,就是对其他同事不负责任。
这里牵扯到一个关键问题,到底是谁决定你的去留?
表面上看,是老板决定、HR执行的。实际上,老板跟HR都只是个传话人,真正决定你去留的是同岗位的其他竞争者。不少职场新人都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认为员工和老板是相互竞争的关系。员工希望更多薪资,做更少工作。老板期望员工拿更少薪资,做更多工作。
这两种倾向是矛盾的,但这不是竞争,是市场议价。正是因为有了这两种倾向,才有了供需平衡点。
需求方和供给方存在竞争吗?不存在。

真正的竞争只存在于需求方与需求方之间,供给方和供给之间。也即,你真正的竞争对手是劳动力市场中,在同一岗位上与你一同求职的人。
至于小李的道德谴责,我们表示了理解和慰问,并继续表达了我们请离她的决心。她提到自己放弃了原来的工作牺牲很大,我们也只能表示遗憾,仅此而已。
换句话说,就是你不行。
大部分人求职失败,都和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有关。判断是否录用一个人时,会有三种内心OS:
一种是,不错,如果工资再低点就招。
一种是,赶紧招进来!
一种是,这根本不行啊。
显然,这三种内心OS分别对应供需平衡点的上、中、下三个区域。

你的简历并不是来证明你有多辉煌的过去,而是证明你在未来是否有增量。实际工作能力和学习上手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