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认定临港浦东公司及四家分城区公司为园区平台型公司的请示》(沪临港经〔2017〕166号)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认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浦发改产〔2016〕1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
同意认定上海临港泥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万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型公司。
二、
上海临港泥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范围东至马泐港及E8路,南至泥彭河及泥城路,西至泐马河,北至飞鹤路,面积约1.8平方公里。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范围东至规划Y5路,南至东大公路,西至规划Y6路,北至规划X8路,面积约1.4平方公里。上海临港万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范围东至祥凯路,南至东大公路,西至规划Y10路,北至规划X8路,面积约1.17平方公里。上海临港浦东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参与上述园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可以项目化的方式予以认定。
三、请你公司接文后,加强对临港浦东公司及分城区公司负责开发事项的管理,进一步加快临港分城区的开发建设进度,按照“园区平台公司自持的科创类研发总部通用类及标准厂房物业不低于50%,自持年限不少于20年”的要求,确保园区土地利用效益,抓紧推进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服务临港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建设。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 1 月 4 日
你公司《关于申请认定临港浦东公司及四家分城区公司为园区平台型公司的请示》(沪临港经〔2017〕166号)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认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浦发改产〔2016〕1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
同意认定上海临港泥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万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园区平台型公司。
二、
上海临港泥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范围东至马泐港及E8路,南至泥彭河及泥城路,西至泐马河,北至飞鹤路,面积约1.8平方公里。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范围东至规划Y5路,南至东大公路,西至规划Y6路,北至规划X8路,面积约1.4平方公里。上海临港万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园区范围东至祥凯路,南至东大公路,西至规划Y10路,北至规划X8路,面积约1.17平方公里。上海临港浦东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参与上述园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可以项目化的方式予以认定。
三、请你公司接文后,加强对临港浦东公司及分城区公司负责开发事项的管理,进一步加快临港分城区的开发建设进度,按照“园区平台公司自持的科创类研发总部通用类及标准厂房物业不低于50%,自持年限不少于20年”的要求,确保园区土地利用效益,抓紧推进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服务临港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建设。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