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贵州省某地中小学教师群体在争取“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权益时被一位王姓县长骂一群乌合之众。这位县长大人谈到了当地教学质量不高,有很多教师不称职等问题,然后说“有钱也会不发给你们”。
这位王县长大人似乎要向维权教师表达的意思是说,假如你们的教学质量高,老师们都称职,我们才有可能考虑给你们发钱,否则免谈。这是用官本位践踏法律,是以长官意志代替依法行政。“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法律条款并没有什么限制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好不好,有多少老师称不称职,与政府依法落实教师待遇没有直接关系。而这位县太爷拿当地教育存在的部分问题来推脱政府没有依法依规解决教师待遇问题,这是转移维权教师的视线,也是常见惯用的耍赖手段。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特殊公职人员地位”时并没有做出任何限制条件,没有明确说明假如公办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不高,不称职就不能确立为特殊公职人员,那这位王县长为何自己添加限制条件?意见中“核定绩效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的精神也没有做出任何的限制条件,没有明确说明假如教学质量不高,老师不称职就不确保教师待遇,那这位王县长为何要自己添加限制条件,要凌驾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之上?
再来说说教学质量高不高,老师称不称职与政府依法解决教师待遇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据我们看来,正是因为当地政府没有很好地解决好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没有保证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才导致当地教师存在职业倦怠难以安心从教,才导致不能留住优秀教师,不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而直接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也自然会出现很多中小学教师在当地政府眼中不称职的问题。因此,当地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很多教师不称职的首要责任应在当地政府。这也就是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保证教师待遇的根本原因。保证了教师的好待遇,才能留住优秀教师;有了好待遇,才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有更多的优秀教师从教才可能有优质的教育教学质量,才可能有更多称职的教师。待遇是“因”,教学质量和教师的称职是“果”,而这位王县长却因果颠倒了,实在令人不齿。
依法依规,只要是公办中小学教师就应该享受至少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待遇,否则,以任何理由来搪塞的说辞或做法都是耍流氓。我们期待骂教师群体为乌合之众的这位王县长多学学法律和深刻领悟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文件,多提升自身执政素质,做一名以人民为中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