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开始,诺丁汉刑事法庭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持续5天的审讯,法官判定肇事者肇事逃逸罪成立,宣判其入狱12周,缓刑12个月执行,并禁止驾驶12个月,同时对疏忽驾驶及吸毒过量的罪名予以驳回。
法官表示,检察官没能就相撞时的情形提交任何直接证据。“在相撞后三个月左右,艾丽斯曾发表一篇声明,称自己没有超速。她只是跟着车流行驶,在事故发生前,她没有看到海伦。”
法官称,自己已经听取了检察官奈特与被告律师戴维斯的陈述。但他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全部都是周边证据,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的准确情形。从法庭陈述和判决书来看,检方没有认定艾丽斯有闯红灯行为,因为目前唯一的证据来自一位出租车司机,他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开车路过现场,当时交通灯为绿灯。尽管如此,法官认为,没有足够详实的证据可以准确指出,事发时刻,交通灯到底是什么颜色。
判决发布后,海伦家人对法官将案件从陪审团处撤回感到不满。他们认为,这次庭审从12到16日,共计5天。在第5天时,法官以“无辩可答”的理由将案件从陪审团撤回,陪审团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报道指出,在庭审过程中,艾丽斯只承认自己的肇事逃逸罪,但本人和其家属均没有向受害者父母道歉。受害者海伦父母对判决结果很失望,称“完全没有想到”。据悉,海伦为独生女,家中老人至今不知道她离世的消息,家人只是不断以她在英国很忙为由进行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