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贷的整治信息络绎不绝,从12月颁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开始,对现金贷平台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目前又有了新的规定,上海监管部门近日又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其中,不良资产催收不得外包是监管重点强调的问题,也是最具争议的一点。
一直以来,众多平台都是把自己的催收交给第三方平台,使用什么手段平台并不负责,所以很多第三方催收经常踏在灰线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催收。威胁、侮辱都是常态催收形态,甚至还有裸照催收、艾滋病催收,甚至还爆发了轰动全国的辱母案。
其实早在去年的5月,深圳就颁布了十条禁令,命令禁止了例如疯狂骚扰借款人等催收行为。
同年5月8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了维护,首先规定了哪些范畴属于公民的隐私权,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同时规定了那些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催收外包有利于平台分摊风险,很多平台很清楚第三方的催收手段,但是都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而如果一旦催收不得外包,意味着现金贷平台需要把更多精力放在自身风控上
也就是说,以后贷款会更难。
目前又有了新的规定,上海监管部门近日又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其中,不良资产催收不得外包是监管重点强调的问题,也是最具争议的一点。
一直以来,众多平台都是把自己的催收交给第三方平台,使用什么手段平台并不负责,所以很多第三方催收经常踏在灰线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催收。威胁、侮辱都是常态催收形态,甚至还有裸照催收、艾滋病催收,甚至还爆发了轰动全国的辱母案。
其实早在去年的5月,深圳就颁布了十条禁令,命令禁止了例如疯狂骚扰借款人等催收行为。
同年5月8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了维护,首先规定了哪些范畴属于公民的隐私权,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同时规定了那些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催收外包有利于平台分摊风险,很多平台很清楚第三方的催收手段,但是都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而如果一旦催收不得外包,意味着现金贷平台需要把更多精力放在自身风控上
也就是说,以后贷款会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