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区域、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为载体,充分发挥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多方积极性,集聚资源要素和政策支持,推进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绩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双创’示范基地。”方案提出,根据区域、高等学校及科研单位、企业三类示范基地建设主体不同特点,要分类指导,明确示范基地建设方向、任务,促进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带动解决影响“双创”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要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强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等鼓励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加大示范基地所在地政府支持力度;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
——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要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积极推进创业创新教育科研改革,落实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大力吸引海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入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创新改革措施,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创业创新资源和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等平台。
——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要建立创新型企业管理体系,积极试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积极促进创业发展,充分利用企业废旧厂房、办公楼改造建设众创空间等创业场所,为企业员工创业、离岗再就业、社会创客创业提供服务支持,积极建立面向员工创新创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和服务体系。
——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要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强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等鼓励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加大示范基地所在地政府支持力度;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
——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要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积极推进创业创新教育科研改革,落实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大力吸引海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入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创新改革措施,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创业创新资源和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等平台。
——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要建立创新型企业管理体系,积极试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积极促进创业发展,充分利用企业废旧厂房、办公楼改造建设众创空间等创业场所,为企业员工创业、离岗再就业、社会创客创业提供服务支持,积极建立面向员工创新创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