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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交警大队西辛庄中队春节期间严厉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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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预防酒后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孝义市交警大队西辛庄中队依托“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大干90天”为载体,结合目前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轮摩托车是农村群众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机动性强、驾驶灵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特别是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人不能有效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西辛庄中队民警合理安排勤务,灵活部署检查时间,在孝石头线31公里处查获杨某(男,身份证号码为37092219xxx),系孝义市柳湾矿人)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8.7mg/100ml,因其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中队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300元的处罚。
2月23日(正月初八),西辛庄中队民警查获万某(男,身份证号码为51222619x3419,重庆市奉节县人)在走亲戚后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至温大线2公里时,因其涉嫌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万某体内所含的酒精含量为24.7mg/100ml。中队民警对其予以罚款1300元的罚款,以示警戒。
14时许,中队民警在孝石线31公里处巡逻检查时查获郭某(男,身份证号码为14230119x,系孝义市兑镇镇人,准驾车型为B2,)。醉酒后驾驶一辆车号为晋JE*158的红色豪爵摩托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郭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惊人的了 185.5mg/100ml。目前,郭某涉嫌醉酒驾驶一案已移交至市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孝义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正值春节之际,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增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概率增加,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编辑/张晶晶 侯景议


1楼2018-03-04 03: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