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一则这样的新闻,2018年1月9日下午,合肥火车站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女性旅客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经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
9日下午,媒体从合肥市庐阳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处获悉,经过确认,上述女性乘客为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海丽。目前,庐阳区教育局已对其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

没想到,在“阻拦高铁事件”之后竟然还有相似事件发生。据《北京青年报》消息,2018年1月11日,陕西宝鸡南站一名女子与丈夫在车上吵架,丈夫在宝鸡南站突然下车,女子拦在门口想让丈夫回到车上。在车站民警要求下,该女子最终下车和丈夫处理矛盾,列车发出并未受影响。

此外,在“拦高铁”事件之后不久,又发生了女子“拒安检”事件。在2018年2月27日,武汉某地铁站内一女子以背包太贵,安检机履带太脏为由拒绝安检,工作人员前往劝阻,她竟将安检员划伤。后民警赶到时,她还撒起了泼,先是躺地上装病,又试图破坏设施。最终,该女子因涉嫌扰乱地铁正常运行秩序,被行拘5日。

短短数十天,社会上接连发生两起“拦高铁”事件、一起“拒安检”事件,震惊了不少“吃瓜”的网友们,引来无数指责之声。公众利益面前,无视社会管理的规则,不仅会损害多数人的权益,最终也会反噬自己。

不可否认,这几个事件中的当事人都做错了,且违反了如下规定:
1. “阻拦高铁”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
该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对此可以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此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对此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拒绝过安检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安检的法律,但是有些部门会出台一些规定和规则,如《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

建设部发布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地铁运营单位有对乘客的安全检查权,地铁乘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包括遵守地铁公司制定的安检流程,比如包裹通过X光机进行初检,初检有嫌疑的接受手检,如果乘客坚持不配合检查,那么地铁运营方有权拒绝搭乘该乘客。
最后是小编的温馨提示,这些乘坐高铁的注意事项,请务必了解:
第一,上车前要预留充分的时间。因为高铁的安检、实名制车票的检查都需要时间,列车发车前五分钟检票口即停止检票。遗失有效身份证件需要铁路公安在车站制证的旅客,时间上更要提前,以免耽误行程。
第二,旅客必须携带好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网络购票的旅客,可将二代证原件作为乘车凭证,直接通过车站自动检票机办理进、出站检票手续,以及在列车上办理验票手续。如需车票报销凭证,要在开车前到铁路客票代售点或车站售票窗口换取纸质车票。
第三,保管好高铁车票,不要随意丢弃。实名制高铁车票上印有旅客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随意丢弃火车票,就会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如果车票不作报销凭证或者没有其他用途,最好将火车票销毁。
第四,乘坐高铁列车的旅客要注意保管自己的物品。警方提醒旅客将行李物品放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不要把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行李架上,以防被不法分子顺手牵羊。列车中途停车前,特别要注意检视行李架上的物品,因为这短短的几分钟很可能是窃贼下手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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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9日下午,媒体从合肥市庐阳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处获悉,经过确认,上述女性乘客为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海丽。目前,庐阳区教育局已对其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

没想到,在“阻拦高铁事件”之后竟然还有相似事件发生。据《北京青年报》消息,2018年1月11日,陕西宝鸡南站一名女子与丈夫在车上吵架,丈夫在宝鸡南站突然下车,女子拦在门口想让丈夫回到车上。在车站民警要求下,该女子最终下车和丈夫处理矛盾,列车发出并未受影响。

此外,在“拦高铁”事件之后不久,又发生了女子“拒安检”事件。在2018年2月27日,武汉某地铁站内一女子以背包太贵,安检机履带太脏为由拒绝安检,工作人员前往劝阻,她竟将安检员划伤。后民警赶到时,她还撒起了泼,先是躺地上装病,又试图破坏设施。最终,该女子因涉嫌扰乱地铁正常运行秩序,被行拘5日。

短短数十天,社会上接连发生两起“拦高铁”事件、一起“拒安检”事件,震惊了不少“吃瓜”的网友们,引来无数指责之声。公众利益面前,无视社会管理的规则,不仅会损害多数人的权益,最终也会反噬自己。

不可否认,这几个事件中的当事人都做错了,且违反了如下规定:
1. “阻拦高铁”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
该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对此可以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此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对此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拒绝过安检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安检的法律,但是有些部门会出台一些规定和规则,如《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

建设部发布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地铁运营单位有对乘客的安全检查权,地铁乘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包括遵守地铁公司制定的安检流程,比如包裹通过X光机进行初检,初检有嫌疑的接受手检,如果乘客坚持不配合检查,那么地铁运营方有权拒绝搭乘该乘客。
最后是小编的温馨提示,这些乘坐高铁的注意事项,请务必了解:
第一,上车前要预留充分的时间。因为高铁的安检、实名制车票的检查都需要时间,列车发车前五分钟检票口即停止检票。遗失有效身份证件需要铁路公安在车站制证的旅客,时间上更要提前,以免耽误行程。
第二,旅客必须携带好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网络购票的旅客,可将二代证原件作为乘车凭证,直接通过车站自动检票机办理进、出站检票手续,以及在列车上办理验票手续。如需车票报销凭证,要在开车前到铁路客票代售点或车站售票窗口换取纸质车票。
第三,保管好高铁车票,不要随意丢弃。实名制高铁车票上印有旅客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随意丢弃火车票,就会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如果车票不作报销凭证或者没有其他用途,最好将火车票销毁。
第四,乘坐高铁列车的旅客要注意保管自己的物品。警方提醒旅客将行李物品放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不要把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行李架上,以防被不法分子顺手牵羊。列车中途停车前,特别要注意检视行李架上的物品,因为这短短的几分钟很可能是窃贼下手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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