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发产品将被清理
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引来私募圈的强烈关注,加之基金业协会之前陆续发布的私募内控指引、私募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个重磅文件,年底政策密集发布期令人浮想联翩,监管来了,2016年监管层的新动向将对私募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公告主要体现以下几点:一是私募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了,避免征信乱象;二是拿到牌照却不发产品的要被取消资格;三是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四是私募要出具法律意见书;五是私募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符合下面3种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要面临注销其资格。一是新登记的私募,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二是登记满12个月的私募,在今年5月1日前还没有备案产品;三是登记未满12个月,在今年8月1日前没有备案产品。这些都要被注销原来的牌照。
有私募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新规出台无疑加大监管力度,私募行业将面临大洗牌,以往存在部分私募机构拿着备案证明招摇撞骗,做一些非法集资的活动,导致社会对私募行业出现信任危机。
“备案新规对于规范整个私募行业有很大的好处,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许多细节需要完善。比如对于已经备案但没有及时发行产品的私募基金,留给他们设计产品、销售产品的时间有很大的限制,尤其是前期市场暴跌对发行产品的压力会变得很大。”上述私募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