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房管局】根据镇政办《2016》73号文件,农民工进城补贴申请条件为:在镇平县城区务工,年龄18——60周岁,商品房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6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面积为144平方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提交其中一项即可);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连续3个月工资收入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务工情况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审查并盖章;商品房备案合同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地税部门出具的购房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请携带材料到镇平县房管局十楼交易大厅受理,截止日期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