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威人社发〔2015〕39号文件优化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威人力办发〔2015〕14号)政策规定发放小微企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12笔24万元。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威发〔2015〕5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57号)政策规定发放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99笔49.5万元,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36笔18.5万。
依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7〕18号)、《关于贯彻落实威发[2015]5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57号)政策规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5笔1631万元。
2017年第三批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96笔48万,租赁补贴25笔15万。
根据《关于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7〕13号)的规定,为6名硕士申请到每人9600元的住房补助,共计57600元。
合计发放160.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