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诉受理的条件:
投诉人与投诉事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委托他人投诉,应当出示书面委托证明)
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
投诉事项发生之日起两年内。
2、 不予受理的投诉:
无具体的投诉事实;
匿名或者无确切的联系方式;
拒绝提供相关投诉受理记录的信息;
纠纷双方曾达成协议并已执行,无新的投诉理由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3、 投诉人应当提供的信息:
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性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诉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等);
被投诉单位名称和当事人姓名或工牌号码;
投诉请求;
相关证据(材料)的提供。
在接收到您的意见或建议后,我们会在3-7工作日内与您进行沟通,请注意查收电话、邮箱等信息。
我们也欢迎您通过华夏航空客服电话(4006006633-9)、顾客投诉邮箱(service@Chinaexpressair.com)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投诉人与投诉事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委托他人投诉,应当出示书面委托证明)
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
投诉事项发生之日起两年内。
2、 不予受理的投诉:
无具体的投诉事实;
匿名或者无确切的联系方式;
拒绝提供相关投诉受理记录的信息;
纠纷双方曾达成协议并已执行,无新的投诉理由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3、 投诉人应当提供的信息:
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性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诉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等);
被投诉单位名称和当事人姓名或工牌号码;
投诉请求;
相关证据(材料)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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