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6天》娜塔莎·坎普许
用了一些散碎的时间读完,初读来没有许多人说的那种震撼,可能是因为与视听比起来,阅读的感觉终究有限,再加上翻译过的文字,很难达到作者原本想表达的意思。但一但重新仔细的再次品读,许多情节就由白纸黑字在脑海中形成一副现实的景象,越是想,越是压抑。
对绑架者沃尔夫冈·普里克洛皮尔没什么可剖析的,我也说不出来。换位思考,如果娜塔莎3096天的遭遇变到我身上,可能我坚持不下来,也许在396天,亦或者是36天时就已经放弃或是屈服,我们总是对自己自视甚高,对自己的意志力和信仰有过高的预估,支撑娜塔莎挺过来的是什么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也许是所谓的自由,也许是对自我的坚持。
书中有一段说“其一,人们不一定会信任暴力犯罪下的受害人。其二,通常人们对受害人的同情和产生的同理心十分有限,而且可能很快就转变为攻击与拒绝”。这段话让我想起前不久的江歌案,似乎也是这样,当案情的进展和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属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之后,曾经报以所谓同情心的人们,很快站到了攻击的一方,不遗余力的谴责谩骂,可以说是叹为观止,甚至是为加害方寻找可以洗白的说辞。做人嘛,即便不能真正的产生同理心,哪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不要做最令人作呕的那一类,用他人的痛苦彰显自身。
每一阶段总有不同的烦恼,不同的让我们以为一定过不去的坎,就像我的高中校长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你现在认为的一切苦难,当你度过在回头看时,再大的坎也不过是经历”。时间是向前走的,所有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经历,不管坚持的是什么,不放弃多少都会得到回报。
娜塔莎出逃成功在2006年的8月23日,正巧那天是我的生日,她在书中说不喜欢别人把她定义为斯德哥尔摩症,但对她的资料中都在确定这一论断,我无法判断她到底有没有斯德哥尔摩症,但我觉着她所说的,她对沃尔夫冈·普里克洛皮尔产生的不仅是痛恨、憎恶,还产生了依赖等情绪,这是合理合情的,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对加害者自然除了厌恶、痛恨再无其他,但那八年多的时间里,沃尔夫冈·普里克洛皮尔是娜塔莎唯一接触的人,是她生活中唯一的可交流的“人”,“人”和“物”的最大区别在于语言表现的生命,简而话之,两个人的荒岛求生比一个人的生还率更大,即便其中一人会带来更无尽的苦痛。如果是将一个人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地牢中,3096天不曾与外界接触交流,我想“自我”会更快的迷失。
所以说还是觉着不要轻易的对娜塔莎下定论,毕竟我们谁也没有真正经历过她经历的,又凭什么去评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