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办好学前教育”,而且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中强调要“从娃娃抓起”,更将“幼有所育”作为七项民生与社会事业之首,并强调要“不断取得新进展”。学前教育事业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今天全体儿童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而且直接关乎满足人民群众对子女接受有质量教育的美好向往;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对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二孩”等国家战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大力发展我国学前教育,办好普惠、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不仅是民生,更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未来发展的国计。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明显发展,但仍然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而“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在城与乡仍然突出。而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对学前教育性质、定位缺乏真正认识,一些地方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政策等严重滞后,与新时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民群众迫切期望不相适应;而更上位、最根本的,在于我国没有《学前教育法》,缺乏对上述这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特别是近期出现的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虐童”事件,均与此密切相关。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明显发展,但仍然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而“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在城与乡仍然突出。而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对学前教育性质、定位缺乏真正认识,一些地方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政策等严重滞后,与新时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民群众迫切期望不相适应;而更上位、最根本的,在于我国没有《学前教育法》,缺乏对上述这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特别是近期出现的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虐童”事件,均与此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