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百业待兴。随着天气的回暖,建设工地陆续开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也日益增多。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前谋划,及早部署,打出“防、宣、盯、治”一套组合拳,开展工地夜间施工专项整治,提升监管能力!
“防”就是防患于未然。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工地的管理,对辖区内规模以上的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案;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走访座谈,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晚10时至次日6时的施工作业;如有特例,则要求施工方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公示后,方可施工。
“宣”就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我们注重宣传发动,向施工方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以法律为武器,增强宣传效果。在做好监管的同时,我们面向社会公布了夜间施工举报电话,呼吁市民用好维权武器,共同努力维护夜间环境。
为了保障监管效果,我们采用“盯”的方式。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4名执法人员夜间值班,专项处理夜间施工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应,火速处置。针对重点区域,相关中队更是加班加点,定员定岗,彻夜看守。新市区内,大型重点项目林立,夜间投诉举报问题频发,为此,从3月15日起,新市区驻地秦楼中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华润万象汇、蓝天尚东区等项目工地,每晚派驻3-4名执法队员进入工地,从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以“盯”为手段,逼停夜间施工违规行为,督促施工方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在说服教育过程中,对于屡教不改、影响严重的项目工地,我们依据环评监测部门的噪声检测报告,进行立案整“治”。通过采取现场查扣施工设备、驱离施工人员、执法车辆封堵大门限制运输车辆进出等手段,进行强制停工;现场约谈工地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六之规定,进行立案处罚。根据规定,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交警、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杜绝超时施工。同时,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疏堵结合,有效化解施工工地拉运土石方工程“夜间不能干、白天禁通行”之间的矛盾。在此,我们也呼吁相关施工单位,共同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之规定,为营造一个安心的夜间睡眠环境而不懈努力!
“防”就是防患于未然。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工地的管理,对辖区内规模以上的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案;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走访座谈,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晚10时至次日6时的施工作业;如有特例,则要求施工方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公示后,方可施工。
“宣”就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我们注重宣传发动,向施工方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以法律为武器,增强宣传效果。在做好监管的同时,我们面向社会公布了夜间施工举报电话,呼吁市民用好维权武器,共同努力维护夜间环境。
为了保障监管效果,我们采用“盯”的方式。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4名执法人员夜间值班,专项处理夜间施工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应,火速处置。针对重点区域,相关中队更是加班加点,定员定岗,彻夜看守。新市区内,大型重点项目林立,夜间投诉举报问题频发,为此,从3月15日起,新市区驻地秦楼中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华润万象汇、蓝天尚东区等项目工地,每晚派驻3-4名执法队员进入工地,从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以“盯”为手段,逼停夜间施工违规行为,督促施工方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在说服教育过程中,对于屡教不改、影响严重的项目工地,我们依据环评监测部门的噪声检测报告,进行立案整“治”。通过采取现场查扣施工设备、驱离施工人员、执法车辆封堵大门限制运输车辆进出等手段,进行强制停工;现场约谈工地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六之规定,进行立案处罚。根据规定,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交警、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杜绝超时施工。同时,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疏堵结合,有效化解施工工地拉运土石方工程“夜间不能干、白天禁通行”之间的矛盾。在此,我们也呼吁相关施工单位,共同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之规定,为营造一个安心的夜间睡眠环境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