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在何种情况下国家可以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如何实施?
答: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药品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专利强制许可是专利授权的一种特殊情况,旨在防止专利人滥用专利权,并达到在专利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国际贸易组织在《多哈宣言》协议中明确指出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可使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权利,从政治和法律等方面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获得药物的能力。
《多哈宣言》明确指出当成员国处于诸如艾滋病、疟疾、结核病和其他流行病造成的公众健康危机时,即构成可以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紧急状态”。我国《专利法》也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一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二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三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专利强制许可。
《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一是鼓励专利权人自愿许可。
二是允许具备实施强制许可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
三是规定在国家出现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防治重特大疾病药品出现短缺,对公共卫生安全或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等非常情况时,为了维护公共健康,由国家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论证,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实施强制许可的建议,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或驳回。
答: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药品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专利强制许可是专利授权的一种特殊情况,旨在防止专利人滥用专利权,并达到在专利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国际贸易组织在《多哈宣言》协议中明确指出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可使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权利,从政治和法律等方面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获得药物的能力。
《多哈宣言》明确指出当成员国处于诸如艾滋病、疟疾、结核病和其他流行病造成的公众健康危机时,即构成可以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紧急状态”。我国《专利法》也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一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二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三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专利强制许可。
《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一是鼓励专利权人自愿许可。
二是允许具备实施强制许可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
三是规定在国家出现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防治重特大疾病药品出现短缺,对公共卫生安全或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等非常情况时,为了维护公共健康,由国家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论证,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实施强制许可的建议,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或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