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将开展农业信贷担保“新农贷” 创新试点工作,以服务“三农”为目的,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提高农业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从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入手,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贷款对象
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贷款条件
经营主体负责人(或成员)年龄为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主体及负责人(或成员)信用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及不利诉讼;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农业生产技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其他相关条件。
(三)贷款用途
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畜禽水产养殖、菜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担保贷款重点用于支持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品种、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农田基础设施、流动资金等方面,不得用于个人消费等其他用途。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10~2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对从事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适度放宽。
(五)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
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同期央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担保费率不超过2%/年。
(一)贷款对象
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贷款条件
经营主体负责人(或成员)年龄为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主体及负责人(或成员)信用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及不利诉讼;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农业生产技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其他相关条件。
(三)贷款用途
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畜禽水产养殖、菜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担保贷款重点用于支持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品种、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农田基础设施、流动资金等方面,不得用于个人消费等其他用途。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10~2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对从事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适度放宽。
(五)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
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同期央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担保费率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