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的记载中,增加了方孝孺与朱棣的对话内容,从而让方孝孺忠臣的形象更为饱满,而这几段对话内容已成为了后来关于两人对话记载的基本模板,可谓影响深远。另外值得注意的就是殉难人数,郑晓的记载中是八百七十三人,较之前的八百四十七人增加了二十六人,当然郑晓的这个人数的可靠性无疑是不如查阅了锦衣卫原始档案的宋端仪的。不过在郑晓这段堪称模板的记载中却并未提及“诛十族”,郑晓这一说法为后来的焦竑在《国朝献徵录》中所引用,直到万历年间,《革除逸史》及王世贞的《弇山堂别集》中都没有采纳“诛十族”。总的来说,到了明朝后期,“诛十族”的受采纳程度反而不如明朝中期了。而审视整个从明初到明朝中后期,虽然不时有“诛十族”说法的出现,但内容并不详细,其仅仅作为一种说法,并没有被广泛接纳。
这一现象发生重大改变还要说到明末,由于明末特殊的时代背景,对节烈之臣需要的大幅上升,“诛十族”说法开始越发详细并被各种著作所采纳,但这些记载往往十分混乱,其矛盾显而易见。
明末朱国桢在自己的《皇明史概·皇明逊国臣传》中留下了关于方孝孺的两段自相矛盾的记载,其在《文学博士方先生》中的记载的朱棣与方孝孺的对话基本沿袭了郑晓在《吾学编》中的记载,但是当朱棣让左右交给方孝孺笔札让其起草自己的《即位诏书》,方孝孺投笔于地并大骂“死即死,诏不可草!”后,他补充进了朱棣“诛十族”的记载:
上大怒,叱曰:“汝焉能遽死,朕当灭汝十族!”以刀抉两[颊],伤至耳,复繫狱以俟,据其宗支及母族林妍法等、妻族郑原吉等示且胁之,执不从。上既怒甚,乃使朋友、门生廖镛等为十族诛之,然后诏磔于市,慨然就屠戮……时年四十六,复诏收其妻郑,郑与二子中宪、中愈先已经死,儿女溺淮水死,宗族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一曰八百四十七人)。[14]
这一现象发生重大改变还要说到明末,由于明末特殊的时代背景,对节烈之臣需要的大幅上升,“诛十族”说法开始越发详细并被各种著作所采纳,但这些记载往往十分混乱,其矛盾显而易见。
明末朱国桢在自己的《皇明史概·皇明逊国臣传》中留下了关于方孝孺的两段自相矛盾的记载,其在《文学博士方先生》中的记载的朱棣与方孝孺的对话基本沿袭了郑晓在《吾学编》中的记载,但是当朱棣让左右交给方孝孺笔札让其起草自己的《即位诏书》,方孝孺投笔于地并大骂“死即死,诏不可草!”后,他补充进了朱棣“诛十族”的记载:
上大怒,叱曰:“汝焉能遽死,朕当灭汝十族!”以刀抉两[颊],伤至耳,复繫狱以俟,据其宗支及母族林妍法等、妻族郑原吉等示且胁之,执不从。上既怒甚,乃使朋友、门生廖镛等为十族诛之,然后诏磔于市,慨然就屠戮……时年四十六,复诏收其妻郑,郑与二子中宪、中愈先已经死,儿女溺淮水死,宗族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一曰八百四十七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