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写麦雷文有点拿不准啊……而且这个可能有点场花个人向。
梗概可以看看上一篇脑洞
试试水,看看大家能不能忍耐着看下去…
不能的话大概会试着换个风格
紧张兮兮
眼见为实
章一 警告
他还是收到了那张纸。
Lestrade靠在沙发上枕着左臂,盯着被右手举在光下的信封发呆。手指无意识将明信片大小的信封翻来覆去的转着。
日光灯的光线很轻易就透过了信封,证明里面装东西很薄,没有异物,信封也是便宜货色。信封挺括四角没有窝痕,连邮局最常见的邮票都贴的规整服帖——证明了什么?寄信人希望引起收信人的重视,但每天需要寄出大量的信件?
他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胸膛快速的起伏几下,坐起身子将指间的信封随意的甩在桌上。根本不用不着Lestrade费尽心思推理寄信人,躺在桌上的信封正面朝上,漂亮的花体写着“旅行者协会”的字样。也许是印上去的,谁知道呢?Lestrade懒得去分辨这些细节。
毕竟对方来意清楚,目的直白不是么?
Gregory·Lestrade,苏格兰场督察,旅行者协会成员。后一个头衔显然不如前一个为人熟知,并且听起来像是某本奇幻小说里的人物,但事实如此,他确实是一个旅行者。
所谓旅行者,是指那些有能力进入书中世界的人,但无论如何,他们只能按照写好的故事按部就班,修改故事的行为被彻底禁止。
即使只有那些天赋异禀者可以改动故事情节,但天知道协会曾经收拾过多少因此引来的烂摊子,数量大概不会少于在伦敦自杀的人数。
Lestrade剔开封口倒出里面的信纸——果真很薄——内容与他猜测的差不多,无非是指责他因为过渡“旅行”而激活了一本书。
他抓了抓头发,银发显然不如年轻时尚是棕色时来的密厚,人到中年不是么?却收到了这种只有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毕竟激活一本书听起来很酷。协会想要剥夺他唯一的爱好,剥夺他唯一的休憩之地,只是因为那本书“活”了?
听起来荒谬的很是不是?
Lestrade把自己砸进柔软的沙发里,扯过来摁在怀里的靠垫让他感觉稍微好些。他长长的叹息一声,心里清楚这毫不荒谬。他确实犯了上述罪行。
每个旅行者都有自己的钟爱之作,就像总有那么个地方能满足普通人心中所有渴望与美好。Lestrade钟爱《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是本老书,自他的父辈传下。
很多人对一个警探在现实看够了凶案之后仍对探案充满兴趣而感到不解,他们以为Lestrade会更偏好《罗马假日》之类的,美好的感情故事,为严苛的生活添一点锦绣色彩。
但Lestrade爱极了《探案集》,爱里面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做派,爱那个不羁的侦探还有沉稳的医生。当然,如果逼问下去,他会有些别扭的承认他曾经喜欢过“三件套”。然后大声的强调曾经,毕竟这个喜好和他本人看起来……有些不搭?也许风衣才该是探长标配。
他扮演过很多连名字都没有的书中小角色,这几乎是他能力的极限了,毕竟故事参与度越高就越耗费精力,而他尝尝被案件压的筋疲力尽。
就在他演完每一个他能办演的小角色之后,他的书活了。对,活了,他的中国朋友曾经费力费神的跟他解释过什么叫“成精”,他现在觉得这个词恰当极了。
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成精了,开始自己续写故事,还是发生在21世纪的故事。
Lestrade简直能想象到Sherlock Holmes用手机短信轰炸他的样子,枉他曾经还羡慕过书中那个和他同姓的探长,现在他几乎要可怜他了。
他将警告函扣在桌上,在灯光刺激下微微眯起眼睛,光在他眼前晕成彩虹样的弧。他不能在去他的《探案集》中旅行了,否则迎接他的将是审查,监管,权利剥夺。
如果年轻个二十岁他大概会大骂该死的协会,然后跨上他的摩托在城里兜上一整夜,踏着晨曦走进某家彻夜未歇的酒吧赶在打烊前求得一醉。
但现在,苏格兰场的好探长只想喝一杯。
加冰的威士忌或许不错。
敬没有Holmes的日子。
冰块与玻璃杯发出的撞击声中,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他抓过手机按下接听键钱仰头灌下了最后的深色液体。
他带着酒精带来的满足感开口“Lestrade。”
电话那段Sally的声音则不然,无奈焦急甚至有隐隐的不安,又一具尸体,又一场命案。
Lestrade将电话夹在肩膀上拎了扔在不远处的外套匆匆起身。
梗概可以看看上一篇脑洞
试试水,看看大家能不能忍耐着看下去…
不能的话大概会试着换个风格
紧张兮兮
眼见为实
章一 警告
他还是收到了那张纸。
Lestrade靠在沙发上枕着左臂,盯着被右手举在光下的信封发呆。手指无意识将明信片大小的信封翻来覆去的转着。
日光灯的光线很轻易就透过了信封,证明里面装东西很薄,没有异物,信封也是便宜货色。信封挺括四角没有窝痕,连邮局最常见的邮票都贴的规整服帖——证明了什么?寄信人希望引起收信人的重视,但每天需要寄出大量的信件?
他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胸膛快速的起伏几下,坐起身子将指间的信封随意的甩在桌上。根本不用不着Lestrade费尽心思推理寄信人,躺在桌上的信封正面朝上,漂亮的花体写着“旅行者协会”的字样。也许是印上去的,谁知道呢?Lestrade懒得去分辨这些细节。
毕竟对方来意清楚,目的直白不是么?
Gregory·Lestrade,苏格兰场督察,旅行者协会成员。后一个头衔显然不如前一个为人熟知,并且听起来像是某本奇幻小说里的人物,但事实如此,他确实是一个旅行者。
所谓旅行者,是指那些有能力进入书中世界的人,但无论如何,他们只能按照写好的故事按部就班,修改故事的行为被彻底禁止。
即使只有那些天赋异禀者可以改动故事情节,但天知道协会曾经收拾过多少因此引来的烂摊子,数量大概不会少于在伦敦自杀的人数。
Lestrade剔开封口倒出里面的信纸——果真很薄——内容与他猜测的差不多,无非是指责他因为过渡“旅行”而激活了一本书。
他抓了抓头发,银发显然不如年轻时尚是棕色时来的密厚,人到中年不是么?却收到了这种只有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毕竟激活一本书听起来很酷。协会想要剥夺他唯一的爱好,剥夺他唯一的休憩之地,只是因为那本书“活”了?
听起来荒谬的很是不是?
Lestrade把自己砸进柔软的沙发里,扯过来摁在怀里的靠垫让他感觉稍微好些。他长长的叹息一声,心里清楚这毫不荒谬。他确实犯了上述罪行。
每个旅行者都有自己的钟爱之作,就像总有那么个地方能满足普通人心中所有渴望与美好。Lestrade钟爱《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是本老书,自他的父辈传下。
很多人对一个警探在现实看够了凶案之后仍对探案充满兴趣而感到不解,他们以为Lestrade会更偏好《罗马假日》之类的,美好的感情故事,为严苛的生活添一点锦绣色彩。
但Lestrade爱极了《探案集》,爱里面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做派,爱那个不羁的侦探还有沉稳的医生。当然,如果逼问下去,他会有些别扭的承认他曾经喜欢过“三件套”。然后大声的强调曾经,毕竟这个喜好和他本人看起来……有些不搭?也许风衣才该是探长标配。
他扮演过很多连名字都没有的书中小角色,这几乎是他能力的极限了,毕竟故事参与度越高就越耗费精力,而他尝尝被案件压的筋疲力尽。
就在他演完每一个他能办演的小角色之后,他的书活了。对,活了,他的中国朋友曾经费力费神的跟他解释过什么叫“成精”,他现在觉得这个词恰当极了。
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成精了,开始自己续写故事,还是发生在21世纪的故事。
Lestrade简直能想象到Sherlock Holmes用手机短信轰炸他的样子,枉他曾经还羡慕过书中那个和他同姓的探长,现在他几乎要可怜他了。
他将警告函扣在桌上,在灯光刺激下微微眯起眼睛,光在他眼前晕成彩虹样的弧。他不能在去他的《探案集》中旅行了,否则迎接他的将是审查,监管,权利剥夺。
如果年轻个二十岁他大概会大骂该死的协会,然后跨上他的摩托在城里兜上一整夜,踏着晨曦走进某家彻夜未歇的酒吧赶在打烊前求得一醉。
但现在,苏格兰场的好探长只想喝一杯。
加冰的威士忌或许不错。
敬没有Holmes的日子。
冰块与玻璃杯发出的撞击声中,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他抓过手机按下接听键钱仰头灌下了最后的深色液体。
他带着酒精带来的满足感开口“Lestrade。”
电话那段Sally的声音则不然,无奈焦急甚至有隐隐的不安,又一具尸体,又一场命案。
Lestrade将电话夹在肩膀上拎了扔在不远处的外套匆匆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