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吧 关注:8,278贴子:83,321

免费快速咨询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肇事逃逸怎么办?
2.司机/车主不支付正在住院医疗费?
3.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4.保险公司赔偿太少?
5.如何鉴定伤者的伤残等级?
6.私了与公了区别?
………
欢迎来电咨询为您准确解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4-11 10:20回复
    不出联系方式即可,出现任何联系方式——秒删!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4-11 12:07
    回复
      你好在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4-30 06:39
      回复
        问您一下
        出了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谢谢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4-30 06:39
        收起回复
          没有谅解书一定会坐牢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6-23 17:52
          回复
            做滴滴司机,载客过程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撞伤人,在滴滴平台没有买保险。自己车原买的商业险第三者险有没有得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6-23 18:23
            收起回复
              应该可以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6-23 18:36
              回复
                8楼兄弟现在法律有没有规定,没有谅解书就坐牢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6-23 18:37
                回复
                  律师,您好,我妈妈上个月骑共享单车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二轮电动车,给撞了,小腿两处骨折,光医药费手术费就花了六万,对方垫付了三千,之后就不愿意再垫付了,刚开始几天说一次性给两万私了,等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他负主要责任,我妈次要责任,我们叫他一起去交警调解,他就不去了,说没钱,我想问一下,如果这样去打官司的话,他还是不还钱要怎么办,毕竟他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几万块还是有的,法院会不会强制他赔偿给我们呀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8-07-05 21:28
                  回复
                    请教老师这个多少平级吗,谢谢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9-01-08 17:07
                    回复
                      交通事故腿部骨折,对方全责,如果起诉走法院理赔完了,后期出现骨不连或者还需进一步治疗(不是取钢板),那这些费用对方还会承担吗?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9-01-10 00:12
                      回复
                        2和3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9-01-11 01:25
                        回复
                          您好,请问伤者在事故前是一名木工,个人承包家装的那种、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一般按天算工资或者按照工程结薪酬,月均一万左右(要支撑一家人的生活)这样的怎么算误工费呢?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9-01-12 00:45
                          回复
                            电动车被小车撞到,小车全责,伤者牙齿受损,一颗断了需要种牙,一颗裂了需要添补,左腓骨下端骨折目前打石膏保守治疗。这种能鉴定伤残吗?后期如何理赔?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9-01-12 19:11
                            回复
                              对方肇事逃逸拘留么?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9-01-18 14: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