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系、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我院“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共3天,5月2日(星期三)上班、上课。其中,5月1日(星期二,劳动节)为法定假日。4月28日(星期六)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4月28日(星期六)晚上的课程暂停。
二、有关事宜:
(一)5月2日(星期三)上午7:45在学院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请全体师生于7:35前进场完毕并按照指定位置列队。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假期学院值班电话:0577-88159110、0577-88338015
党院办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