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城市吧 关注:1,437,952贴子:104,547,107

“中国好律师---普法万里行”法律咨询公益活动欢迎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耿律师字若尘,原籍孟津学院村,现执业于洛阳,自幼饱受村落淳朴遗风熏陶,身体力行崇善尚德,曾致力于各种善德善行并发起“中国好律师、普法万里行”公益活动。现拟于本吧设立法律咨询公益帖,以所学所知服务社会。鉴于平日办案忙碌,仅承诺抽空解答咨询,热烈欢迎同行精英参与公益活动。
咨询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并尽可能详尽描述问题;2、仅对咨询者描述的问题给予基本分析,不承诺任何结果;3、法律咨询不等于律师代理,请勿以代理标准要求咨询;4、若未及时恢复,请耐心等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4-15 00:53回复
    洛城满园春,
    阳关有故人。
    耿介随君意,
    星河照我心。
    洛阳耿星律师作为“中国好律师---普法万里行”法律咨询公益活动发起者,现携手全国各地优秀同行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欢迎更多同行加入公益队伍,让我们协力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谢谢支持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4-15 01:23
    收起回复
      有人咨询:“五年前被人借走五万元并出具借条,现在找不到借款人怎么办?”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4-15 01:39
      收起回复
        咨询八要点:
        一、理清思路准备证据
        二、书面咨询立场明确
        三、如实陈述充分沟通
        四、开门见山客套谢绝
        五、公益咨询绝非义务
        六、不断输赢请勿假设
        七、注意跟进问题整合
        八、纠纷解决付酬致谢
        咨询一忌讳:
        不要直接询问律师费,更不要简单对比收费标准,因为费用受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办案经验、时间及差旅成本等多因素影响,在未充分了解案情之前,负责任的律师通常无法准确报价。
        如果你找大包大揽一口价的律师代理,那就不用看本文了,因为本文对你无任何帮助,也只能祝您好运了。
        (以上观点由洛阳耿星律师搜集并整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4-15 03:19
        回复
          耿星律师和优秀同行们助力洛阳报业集团2016读者节公益法律咨询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4-15 08:44
          回复
            公益路上,我们在行动。
            路漫漫其修远,耿星律师将携手优秀同行们砥砺前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4-15 08:48
            回复
              民事案件诉讼流程图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4-16 00:54
              回复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4-16 15:03
                回复
                  有朋友问:夜总会陪酒,陪唱违法吗?娱乐行业管理条指出有偿陪侍是违法的,娱乐演绎是合法的,但是两者之间的陪酒确没有内容,请大师解惑。如果我开个以专门陪酒、陪唱为目的的公司,受不受法律保护?是否有鉆法律漏洞嫌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04-17 08:03
                  收起回复
                    有朋友问:国家有哪些治理老赖的规定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4-17 13:47
                    收起回复
                      有人问:现行法律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4-17 18:03
                      收起回复
                        行政案件办理流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4-17 23:26
                        回复
                          今天没有人咨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04-18 18:41
                          回复
                            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的,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六条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七条本解释施行时尚未执行完毕部分的金钱债务,本解释施行前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之前的规定计算;施行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本解释计算。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8-04-20 03:29
                            回复
                              雨生百谷,耕耘快乐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8-04-20 08: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