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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新泽被冤枉诈骗一案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杨新泽的家属,我们家是临西县河西镇南三里村的一户普通农村家庭,主要以种地为生,农闲时节以收购废铁为副业;2017年10月份一天,山东临清市人盛清彬带着一个沧州孟村县的人张福亮(事后盛清彬告知)来到我家,想买我们家收购的废铁,他们先看了货,然后,盛清彬和杨新泽谈了价格后,当时通过微信支付给杨新泽1000块钱定金,几天后,盛清彬让张福亮到我家装了一车废铁,经过过磅称重大约是36吨多,总计货款是47000多元,盛清彬通过王全明将47000多元货款转给了杨新泽;因杨新泽欠王全明6000多块钱,王全明实际转账给杨新泽41000多元,这些转账记录都有银行流水为证;
不料,2018年4月10日,杨新泽正在家中干活,孟村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位叫张春友的队长,带领几名警察,说杨新泽诈骗孟村的张福亮,2018年4月11日将杨新泽“依法”刑事拘留(我们家属是4月19日才知道杨新泽是以诈骗被刑拘了的,至今未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杨新泽被关起来了以后,张福亮一方就开始了疯狂的向我们家索要钱财的行动,他们找中间人给我们要18万块钱,说他们已经为这事儿又是请客又是送礼,已经花费了好几万,加上货物损失,至少18万,给了钱,他们就让孟村公安局放人。我们家就是一普通农村家庭,没有能力拿出18万;4月14日,中间人又说,现在通过做工作,张福亮同意8万块钱,然后再向公安交3-5万,孟村公安局就放人;我们没有办法,只有委托律师帮我们进行维权;4月19日,我们和律师一起到孟村公安局见到张春友队长,张春友说,杨新泽诈骗了张福亮;律师问,怎么骗的呢,张春友队长说,杨新泽卖给张福亮的货里面掺假了;律师辩解道,那这种行为依法也不属于诈骗啊?他们属于买卖纠纷啊,怎么能是涉嫌诈骗呢?张春友队长说,我们公安就是这么认定的,你们有意见可以提,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报请检察院批捕了;你们只有抓紧时间给张福亮赔偿才可以;后来,又对我们家属讲到,不是我那亲戚找你们谈了吗?赶快给人家赔偿损失,你们这个事儿才可以;我们家属讲,我们哪有什么钱啊,再说了,杨新泽也没骗过张福亮啊?怎么能卖货卖成诈骗了呢?
后来,我们和律师一起到了孟村县检察院,找到该院侦查监督科的一位姓吴的检察官,在二楼201办公室,和吴检察官详细就案情进行探讨;在这期间,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年轻人(后自称是张福亮)直接质问我们聘请的律师,并举手准备殴打我们的律师,吴检察官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其驱逐出门,但张福亮却一直守候 在检察院门口,并同时电话联系人过来,十分钟后,一辆面包车来到检察院门口。我们将此情况告知吴检察官后,吴检察官与公安联系并告知该情况后,大约半小时后,张福亮才带人离开。我们随即离开孟村县,不敢再继续逗留在孟村县城。
通过以上事实,可以看出,我们的亲人杨新泽被刑拘完全是孟县公安局收受张福亮的贿赂所为的“关系案,人情案”,孟县公安局是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为张福亮个人服务的,是合伙勒索杨新泽的手段,这种严重违法,滥用职权,随意践踏法律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家属杨新泽被刑拘,我们到孟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了解情况,我们的行踪完全掌握在张福亮手中,我们在孟县连最起码的人身安全都没有,张福亮可以肆无忌惮的出入检察院并准备殴打我们的律师,为此,我们特请求各级领导,在百忙之中稍微过问一下此案,以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说法,以免孟县公安局真正沦为某些特权人物牟取暴利的工具,孟县公安局广大干警沦为某些特权人物的爪牙和鹰犬,给我们中国法治社会脸上抹黑!!!
杨新泽家属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4-21 23:52回复
    请求各位媒体部门曝光此事件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4-2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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