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打扰贵公司,两个月前贵公司的张伟和我签订买卖合同,你们作为甲方,扣除合同里的设备以及款项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电话通知或者书面通知一下我们?扣不扣款你们自己说了算?我们应该有之情权吧?张伟带一人来我公司考察你们远道而来我们招待不周,但是也做到了吃喝住宿,不按合同规定的款项问题付款,和我方工作人员争吵,我们的工作人员做得不对,向你们道歉,可张伟为什么在河北和我们的工作人员通电话的时候威胁恐吓我们的工作人员说他是混过社会的,要捅死我们的工作人员?以上所说,可以提供从刚认识到现在的所有电话录音以及所有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