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校: 吉林警察学院
考试科目:公共英语(100分) 民法(100分) 刑法(100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法律素质,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国家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大学语文、外语、计算机、逻辑学、体育等公共基础课;开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专业基础课;开设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金融法学、律师实务与公证制度等专业课,共计四十余门课程。
专业特色:本专业以“厚基础、宽口径、重实务、求创新”为基本特色。“厚基础”,就是既要系统、全面地讲授法学主干课程,夯实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又要以必需、适度为原则给学生传授一定的公安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宽口径”,就是只设一个法学专业,不具体设置专业方向,同时提供充分的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及未来发展方向自由选择,以拓宽知识领域,拓展技能范围;“重实务”,是指通过设置实训课程,提供实践机会,使学生全面、较快地熟悉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法律实务操作,培养学生完备的执法、司法理念,并能自主、准确地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求创新”,是指在使学生养成法律意识和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对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实务操作与时俱进地进行批判和完善。
考试科目:公共英语(100分) 民法(100分) 刑法(100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法律素质,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国家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大学语文、外语、计算机、逻辑学、体育等公共基础课;开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专业基础课;开设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金融法学、律师实务与公证制度等专业课,共计四十余门课程。
专业特色:本专业以“厚基础、宽口径、重实务、求创新”为基本特色。“厚基础”,就是既要系统、全面地讲授法学主干课程,夯实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又要以必需、适度为原则给学生传授一定的公安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宽口径”,就是只设一个法学专业,不具体设置专业方向,同时提供充分的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及未来发展方向自由选择,以拓宽知识领域,拓展技能范围;“重实务”,是指通过设置实训课程,提供实践机会,使学生全面、较快地熟悉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法律实务操作,培养学生完备的执法、司法理念,并能自主、准确地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求创新”,是指在使学生养成法律意识和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对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实务操作与时俱进地进行批判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