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街镇、西青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西青知〔2017〕4号)的要求,现征集2018年度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般专利试点的条件
1.在西青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或区属事业单位。
2.申报试点单位的企业,应有实际经营活动,拥有自有产品(技术)。
3. 试点期内专利申请量达到5件(含)以上且有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申请专利与企业产品(技术)密切相关,并且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数量较上年保持正增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利试点单位:
1.有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的;
2.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的;
3.申报单位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
4.对知识产权调查统计等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
(二)专利密集产品(技术)培育和专利优势企业培育试点的条件
为推动企业围绕主导产品(技术)进行专利布局和创新,在专利试点企业中开展专利密集产品(技术)和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申报条件在满足(一)一般专利试点的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利密集产品(技术)培育。试点期内,企业围绕一项主导产品或技术(单项产品或技术年销售收入需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完成2件发明专利申请,并且在专利授权方面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产品(技术),试点期内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含)以上;对没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产品(技术),试点期内专利授权量达到7件(含)以上。
同一企业可以进行若干个专利密集产品(技术)的申报。
2. 专利优势企业培育。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5件(含)以上(其中有发明专利),试点期内企业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含)以上且有3件发明专利申请。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培育的企业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提交材料与装订
1.《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申请表》(详见附表1)纸件与电子件各1份;
2. 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涉及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页面要清晰),左侧中央装订(按照1-2的顺序排列),以申请表首页作封面,不需胶装。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照相应试点类别条件,仔细梳理专利申请、授权和有效情况,认真填写《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申请表》各项指标数据,防止因忽视相关条件造成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发生。请于4月18日前,将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镇或西青开发区(申报材料报送1份,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存档)。
(二)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并审核汇总,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由街镇、西青开发区推荐盖章并填写《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申报汇总明细》(详见附表2),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区知识产权局审查,逾期将不再受理。
根据《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西青知〔2017〕4号)的要求,现征集2018年度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般专利试点的条件
1.在西青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或区属事业单位。
2.申报试点单位的企业,应有实际经营活动,拥有自有产品(技术)。
3. 试点期内专利申请量达到5件(含)以上且有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申请专利与企业产品(技术)密切相关,并且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数量较上年保持正增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利试点单位:
1.有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的;
2.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的;
3.申报单位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
4.对知识产权调查统计等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
(二)专利密集产品(技术)培育和专利优势企业培育试点的条件
为推动企业围绕主导产品(技术)进行专利布局和创新,在专利试点企业中开展专利密集产品(技术)和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申报条件在满足(一)一般专利试点的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利密集产品(技术)培育。试点期内,企业围绕一项主导产品或技术(单项产品或技术年销售收入需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完成2件发明专利申请,并且在专利授权方面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产品(技术),试点期内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含)以上;对没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产品(技术),试点期内专利授权量达到7件(含)以上。
同一企业可以进行若干个专利密集产品(技术)的申报。
2. 专利优势企业培育。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5件(含)以上(其中有发明专利),试点期内企业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含)以上且有3件发明专利申请。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培育的企业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提交材料与装订
1.《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申请表》(详见附表1)纸件与电子件各1份;
2. 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涉及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页面要清晰),左侧中央装订(按照1-2的顺序排列),以申请表首页作封面,不需胶装。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照相应试点类别条件,仔细梳理专利申请、授权和有效情况,认真填写《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申请表》各项指标数据,防止因忽视相关条件造成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发生。请于4月18日前,将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镇或西青开发区(申报材料报送1份,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存档)。
(二)各街镇、西青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并审核汇总,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由街镇、西青开发区推荐盖章并填写《西青区专利试点单位申报汇总明细》(详见附表2),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区知识产权局审查,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