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发一篇以前写的小短文和一个段子。
《笔迹》
吴邪写得一手好字,这不是什么秘密,他也无心隐瞒。
或许许多人都认为干倒斗这一行的不是文盲就是一个半瞎,总之没什么文化,进而认为,倒斗是一群好大喜功、不肯踏实的人才爱干的行业。比方说黎簇。在“离人悲”之前,黎簇认为吴邪大字不识一个,之后脸被打得响亮。
字写得好确实是一个优点,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共识。虽然是共识,那也得分分场合,要是做事的时候根本用不上,那在这一行里,这优点再突出,那也没什么用,顶多找懂的人炫炫技,还得防小人。要是炫耀的对象不如你,还有嫉妒心,那可要小心,冷不丁人家就给你背后捅一刀。
吴邪没怎么见过解雨臣的笔迹,只直觉地认为一定不会差。等有机会见了,果真觉得这字不错,笔笔有力,有模有样,看着舒心。
解雨臣收拾了书房,将之前略显凌乱的物件收拾得干干净净。再一回头,吴邪拿着他的旧笔记本翻得正入神。
那本子是解雨臣挑给吴邪的。少年时,解雨臣有写日记的习惯,随着年龄增长,涉世愈深,写得少了,但也还是在记。此时吴邪看的是他中学时期的少年心迹。虽有些不好意思,倒也大大方方拿了出来。
本子上记载的,不过是一个青春期少年剖白的心意。吴邪耐心地看下去。解雨臣知道吴邪能安安心心地看完,他却站不住,从抽屉里找出几张拓片副本来看。
吴邪却只是翻了一半,对着解雨臣啧啧称奇:“小花,你这青春期挺纠结啊。”
解雨臣“唔“了一声,不置可否:“你如果也在,肯定更有趣。”
吴邪摇头,笑道:“我还真不知道,一个未成年人的心理真的能比成年人还阴暗,中二程度堪比网络三大红人。”
解雨臣也笑:“你认为中二,我写的时候倒是字字真心,每一个字都写得心在滴血。”
“人不中二枉少年嘛,”吴邪轻描淡写地否定了自己的话,“我十几岁的时候也写过类似的东西。结果看不下去就给扔了。”
“再怎么说也是少年时期的一部分,写下的笔记能帮自己更好地了解自己。我是舍不得扔。”
“不扔也挺好。”吴邪道。
沉默了一会儿,解雨臣问吴邪:“你的字是练了多久的?”
“从小就练。小时候我爷爷就教我写毛笔字,大一些拿了几张字帖给我练。写着写着,字就这样了。”
吴邪倚着门:“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大人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知道做的每一件事有什么意义。后来陷到泥里去了,才觉得很多事情都是人为的注定,但我也有受益。不管怎么说,家人不会害我。我做的、我遭受的,都是咎由自取。”
解雨臣似叹息:“你的字真的很漂亮。”
“你的也不差。很有风骨。”
“比不上你。”解雨臣一笑。
吴邪也笑:“你一定没见过一个人练习写字的时候,手上染着墨,洗了后仍然墨迹斑斑的模样。我就是这么过来的。”
文中提到的网络三大红人:龙傲天、赵日天、叶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