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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残疾人起诉大连联通消费欺诈 欲赔500元撤诉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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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料网5月28日讯 大连的张先生(化名)是一名残疾人,于2016年7月14日在大连联通民生街营业厅办理了残疾人关爱通套餐业务,月最低消费6元,打电话0.10元/分钟,接听电话免费,上网流量0.10元/MB.张先生自从使用这项业务以来,每月话费都不超过6元。但是,在2018年5月份的时候,他查询账单时发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4月份的话费竟为13元较之前被多收取了7元钱。目前,张先生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大连联通涉嫌消费欺诈!
毫不知情,被“偷”办高消费套餐!
在发现自己的话费被莫名其妙地多收取了7元钱后,张先生通过查询自己手机号的业务处理单发现,在今年3月20日被办理了“存量用户价值填充—低消模式(辽宁)”,业务办理渠道为社会电话渠道。该业务套餐办理完毕后,张先生的话费由每月最低消费6元钱提高至13元,这样张先生在自己不知情的前提下,被办理了消费档次较高的套餐。
张先生通过联通公司10010客服热线进行了投诉,2018年5月24日,联通公司客服反馈,确实他们的工作人员因为没有得到张先生的同意,就擅自给张先生办理了相关较高套餐的业务,并认为这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失误,不代表联通公司的问题,并于次日退还了多收取张先生4月份和5月份的电话费14元。但是,张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联通公司未经过用户同意擅自办理通信业务的行为,导致用户电话费被多收取,作为用户的消费者并没有明明白白的消费,而联通公司的这种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被消费”是套路还是有猫腻?
张先生对大料网说到,像联通公司这样大的企业,有几个亿的客户,如果都被这样莫名其妙的被消费了,自己的业务被变更了都不知道,那么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都无法保障。有时候经常会被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拨打电话推销业务而被骚扰,这次竟然更过分,未经过我同意擅自给我办理了业务,也让我被消费了。
张先生告诉大料网编辑,他认为这并不是个案,而是联通公司普遍的一种营销手段和模式,这种营销的方法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一旦产生纠纷和争议的时候,联通公司总以个别工作人员的失误为由,推脱责任,退费了事。在张先生提供的一段和联通10010客服人员的电话录音中,客服人员声称联通公司并不是小商小贩,这位客服人员认为张先生可以自行查询每月的账单,有问题联通公司可以负责到底。张先生说:“如果我不去查账单的话,这种被消费可能不知道多久才会被发现。”
西岗法院已正式受理 要求赔偿500元消费欺诈金
张先生认为,“有相当一部分联通用户会认为联通的账户系统安全可靠,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实际上如果不细心查询,很有可能会不知不觉的被消费了,自己的话费会被多扣,因为联通公司是允许通过电话营销的方式办理业务变更的行为。但是,这种电话营销的业务变更,往往是变更后用户多花钱,联通公司多创收,不可能存在用户少花钱而降低套餐资费的情形。”
张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并认为联通公司涉嫌消费欺诈,于今年5月25日把辽宁联通公司和大连联通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张先生500元消费欺诈金。目前,西岗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张先生的起诉,此案会如何判决,大料网编辑会继续跟踪报道。
大连联通欲赔偿500元求撤诉遭拒绝!
针对这件事情,大料网编辑也查询了相关法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张先生向联通公司主张索赔5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
截至5月28日9时,大料网编辑从张先生处了解到,大连联通公司在得知自己因“消费欺诈”被起诉后,有联通的工作人员主动给张先生打电话,表示可以赔偿500元并同时要求撤诉,但遭到张先生的断然拒绝!


IP属地:辽宁1楼2018-05-28 10: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