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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韦伯。史上最好的4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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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9-05-03 15:53回复
    某一个经典的号码和脸型会长久的霸占记忆,就像某张电影海报、某部经典默片的情景。如果你看惯了马龙·白兰度少年时雄健的身躯,再看到《教父》时第一眼一定会消受不起。同理适用于许多人,偏执一些的人会否认《功夫》里那个穿十字拖的老头就是当年的陈真。把乔丹奉为上帝的人们会选择性失忆,忘记华盛顿奇才的23号是谁。2007年东部决赛最后一战,活塞队板凳上的84号身材臃肿,双目无神。这时你有权利拒绝承认你喜欢过他了,拒绝承认他是克里斯·韦伯。
    在任何视频网站输入CHRIS WEBBER这几个字母,跳出来的第一个图象总是暗紫色的,萨克拉门托国王队4号球衣。彼时的韦伯还是把超级模特班克斯迷得神魂颠倒的俊朗青年,与如今在汽车城举步维艰的那个胖子截然不同。当然你没法责怪谁:来到底特律是他自己的选择,一如他一生中的许多选择一样。


    2楼2009-05-0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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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乔丹退役,NBA停摆,鲨鱼有时间发胖,贝克有时间许久,坎普有时间去修理他那些私生子。时间充裕了,许多人都在寻找生活的新方向。格兰特·希尔利用停摆期练成了跳投,科比利用那一季练好了防守。克里斯·韦伯被华盛顿送去了萨克拉门托,他的回应是拒绝报道——事实上大多数正常的球员都不会喜欢这个贫瘠得只余下历史可以夸耀的烂队,韦伯所做的无非是正常反映。当时他显然没注意到国王队将要聘请的主教练是1992年把波特兰开拓者带到总决赛的里克·阿德尔曼。
      一个对于2007年火箭球迷而言不错的消息是:里克·阿德尔曼的专长是带出一个球员职业生涯的颠峰期。德雷克斯勒、波特、巴克·威廉姆斯:他已经在开拓者做到了这一切。放诸于1997-98季的国王,本来谈不上令人注目的。克里斯·韦伯:一个与大麻、酒后驾车、伤病扯不清关系的状元;迪瓦茨:一个拥有优秀假摔技巧、被湖人和黄蜂先后兔死狗烹的白人中锋;杰森·威廉姆斯:一个观赏性和实用性差距堪称历史之最的后卫。斯托贾科维奇,当时人们认为他是一个软得不堪大用的三年级生。
        1998-99季的NBA让人昏昏欲睡。缩水到50场不必多言,休赛期酗酒发胖的诸位让比赛速度下降,联盟场均得分低到不满92——可是国王队却有整整100分。相比于其他城市怨声载道,萨克拉门托的球迷极为幸福,屡屡看到比分牌翻三位数。阿德尔曼和卡里尔珠联壁合结出硕果,开始采用普林斯顿体系,大量借重韦伯的传球。这也许是里克·阿德尔曼一生做的最美的选择。
        对于天才而言,许多时候需要的仅仅是鼓励和信任。韦伯第一次得到完全的核心待遇,于是投桃报李。虽然那个赛季他手感不佳,罚球比鲨鱼还差,但却展现出了积极性:他的传递、他的拼争,显示出他的热情。终其职业生涯他都不算一个优秀的防守者:缺乏防守热情,判断不佳,更多依赖天赋的身材、爆发力来压制对手。可是在那个赛季,他成了联盟篮板王。他依然被小伤困扰,一如以往的赛季一样缺阵了若干场。但当他在场时,他热情的展示着他天赋的一切:核心的地位使他可以尽情展示那些被忽略的部分:他全面的进攻技巧,他精准的判断和作为大前锋而言匪夷所思的大局观,他那些花样百出的传球。国王队由他和白巧克力带领着,展现着与他们球衣一样迷人的感觉:暗紫色的清澈线条,白色的明朗背景,给人清新明快的感觉。1999年,克里斯·韦伯开始让国王成为萨克拉门托队史乃至联盟历史上最令人赏心悦目的球队之一。


      5楼2009-05-0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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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那年的夏天,韦伯完成了他一生训练量最大的一个夏季。也许是胜利和信任使他快乐,至少在1999年秋天,人们可以看到一个崭新的家伙。他的罚球命中率比上一季高了整整30%,他不再不负责任的抛洒三分球:他认真的担任着国王队的轴心,在高位背身拿球,然后扫视着从他身旁无球空切的队友,随时用手指送出漂亮的妙传,或者在他背后的家伙眼花缭乱时,一个后转身切入加一个爆扣。他的身形健硕结实,达到了他职业生涯最好的时期。
        关于已经被以讹传讹、成为阿德尔曼和韦伯名片的普林斯顿体系,也许需要提上一笔。1998年与这套体系发明者卡里尔相遇之前,普林斯顿体系和阿德尔曼并无关系:那只是卡里尔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期间发明的体系。韦伯式的高位策应只是这种战术的一种表现,因为这套战术与所有的经典大学战术一样,都提倡传递、掩护、空切和团队合作。相比于其他半场进攻方式,这套进攻对球员个人单打能力谈不上多大要求——因为他不要求三角进攻式的巨星单打——而只要求均衡的投篮、传递和移动能力。这套体系更考验球员个人思考、判断和传递的能力,以及耐心。在这个体系中,作为发起者的韦伯担任着球队实际组织者的角色:他是最强的得分点,是组织者,是决策者。他决定球队的进攻如何进行,他是球队的完全核心。
        可是他似乎非常乐于接受这一任务。须知对组织核心而言,意识、判断和决策能力远比个人技巧和运动能力更重要。可是克里斯·韦伯展现出了这一点:许多人对他运动天赋及娴熟技术的赞美,是一种一叶障目式的误读。他在组织和传递上的天分远在他那已经超然出众的个人能力之上。就在26岁那一年,韦伯使国王队成为NBA得分最高的队伍——而且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圆转如意的阵地进攻中,而非2007年太阳、猛龙那样电闪雷鸣的快攻。
          27岁时,他达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颠峰。场均27分11个篮板之外,带领国王突破60胜——对于几年前还在泥淖里翻滚的国王而言,这简直是奇迹。萨克拉门托球迷将紫色4号奉为帝王的御袍。他们每晚为着这个4号癫狂的呼喊,而韦伯回应着他们:用他已日臻完美的直臂挺胸中投,用他冠绝NBA的后转身,用他强势的翻身小勾手,用他眼角余光为前导的背后传球。在一对一时,身边的队友轮转跑位,他可以自由选择做假动作、直臂跳投、切入、翻身勾手。他的手上技巧毫无疑问是NBA大前锋中最顶级的,而他实打实的208公分身高和惊人的身体素质又保证了他可以应对任何对手。捎带他还是白巧克力表演的终结者:白巧克力的完美传球总是需要一个好结果的,而负责敲定这一击的往往是韦伯。如是,底特律的某位专栏作者在2007年放马后炮:如果不是韦伯只出阵了70场,那么2001年的常规赛MVP本该属于他才是。


        6楼2009-05-0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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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想的没人搭理你。。。


          IP属地:湖北9楼2009-05-0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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