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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22年剑'阁县'政...府不'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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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刘'成'军9'3去当'兵(西藏)96年退'伍,剑阁'县人民'政...府于98年1月8日安置于县'丝绸公司。该公司于97年10月21日正式停止生产。也就是说政'府把我安'置在一个已经倒闭根本就没有的公司。当时就找了县安'置办。根据我们当兵的时候没有什么自谋职业啊。而且根据国'家退'伍'军'人'安'置'的条'例可以自愿按入伍时候的的规定。我当兵的时候,只有工作安'置,还没有货币安置。
这里面说的就有,可以安置工作。但是,工作人员。没有看,44号常'委'会'决'定这个文'件。就单方面,骗'我们签下了,货币'安置。这是政'府的一种骗'签行为。是不是政'府做出的任何决定,文'件,不给当事人看,就可以签下。就'像死'刑犯不给他看判'决书,就直'接枪'毙。
川'府'发(1999)38号文'件,川'府发一
政...府安置已经下岗的企业就业是什么政'策,之后不给看44号县'常...委的文件,就让我签货币安置是不是骗'签行为?。我要求的工资补偿是有文件支持的(川''府'发〔1999〕38号)为什么不补?请政~府指出我什么地方不对?什么要求不合理? 两个问题请回答 我的联系电话13183567976刘成军叩谢。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做出回答,处理意见。我相信政~府是一个好的政'府,坏也是个别人。尽快处理22年了!人一生有几个22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6-06 08: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