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监利县某局出纳隗某挪用公款一案。该院将此次庭审作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形式,组织全院干警、监利县河道管理局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旁听,在感受司法公正的同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隗某于2002年12月至2009年9月担任监利县某局出纳期间,挪用公款355106.0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隗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其保管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庄严的庭审、规范的程序,让在场的所有旁听人员肃然起敬。通过法庭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隗某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被告人隗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其亲属在该案审理阶段已将被挪用的公款归还。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隗某发自肺腑的十句“我悔!”给现场的所有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为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监利县人民法院以科技法庭为阵地,通过高效、公开、透明的庭审完成查明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审判任务,并拓展其延伸功能,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唤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隗某于2002年12月至2009年9月担任监利县某局出纳期间,挪用公款355106.0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隗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其保管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庄严的庭审、规范的程序,让在场的所有旁听人员肃然起敬。通过法庭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隗某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被告人隗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其亲属在该案审理阶段已将被挪用的公款归还。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隗某发自肺腑的十句“我悔!”给现场的所有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为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监利县人民法院以科技法庭为阵地,通过高效、公开、透明的庭审完成查明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审判任务,并拓展其延伸功能,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唤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