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食”字,作动词也有两个趋向相反的义项。一是“吃”,如《礼记·大学》云 “食而不知其味”,此义项多用,可引申为“消耗、销蚀”;一是“供给,给……吃”,同“饲”, 如《商君书·农战》云“先实公仓,收余以食亲”,《素问·六节藏象论》云“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在这段经文中“食”字两个义项交替使用的可能也是很小的。有的研究者将这段经文中的个别“食”字注释为“仰饲、求饲”,是变通的说法,本质上也还是“吃”、“消耗”吧?
之所以注家对“归”、“食”随句取义,大概是未能对整段经文做全面的思考。一般认为这段经文是后来药物学气味理论的基础,这是不争的事实。除此之外,我认为这段经文前一部分是古人通过宏观观察对生命生长、传代现象与饮食物(包括药物)关系的认识和总结。
经文论述的是味、形、气、精、化的相互关系。同一个字在不同的地方内涵和外延不等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这五个字在《素问》不同的篇章中含义不同(如“精”、“气”的多种含义)是众所周知的。但在这段文中作为五个概念其含义应该是确定的。味,指饮食物(含药物)的味道;形,指生物的形体、组织;气,指生物体中有活动力的体现着功能状态的细微物质;精,指生物体中具有生殖能力的精微物质,是生殖之精;化,指生殖之精化生、萌生新的生物体的过程或状态。
需要指出的是,古今多数注家忽略了“化”是和味、形、精、气并列的一个方面,把它当作动词“化生”了,不得不另寻出“血”之类来解决“谁化”的问题。这是误解的另一重要原因。
对“化生精,气生形”的理解,清代姚止庵《素问经注节解》独具只眼:“按化者自然之有,太极之动机也,动则真精藏焉。有精而后有气,精其体而气其用也。有气而后有形,气之所至,形始全焉。生生不穷,皆自化始。”
我们试着把谈生理的部分连在一起:味归形(形食味),形归气,气归精(精食气),精归化,化生精,精化为气,气生形。也就是说,饮食物的味滋养、生成、充实生物的形体组织,形体组织产生了具有活力和功能的气,气的作用生成了具有生殖功能的精,精蕴涵并产生了化的作用和过程。化的发生(出现新生命)又生成了具有生殖功能的精,精又产生了气,气又生成了形体组织。当然,接下去形体组织依赖于味的滋养,周而复始。这里,“归”释为生成,“食”释为消耗。
这是一个圈。是古人对生命依赖饮食物生长并繁衍新一代的规律的认识。不仅有生理意义,而且有哲学意义。直白地说,虽然没有深入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本原思考,但是回答了“鸡吃食生蛋蛋又生鸡”的问题。
在这一链索联系中,古人找到了味、形、气、精、化的相互对应关系,得出了生理的长养关系,进而得出饮食物味太过对生理损害的的原理:味伤形,形伤则气伤,气伤则精伤(气伤精),因而气也伤于味。
有研究者认为自“味归形”至“气伤于味”是互文,似乎不妥。互文有特定的句子结构,且句意互兼。这几句从结构到内容都不具互文特征。如果互文的话,就成了其中任何一项都能生成其他四项,那何必一一排列、严谨对应呢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与“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是互释之文,清晰易懂。食,也当释为“消耗、销蚀”。壮火与少火,本意当然是燃烧的大火与小火。大火旺烈焚物,毁灭生机,小火温煦,长养生机。此处若是比喻,有的注家指为病理之火与生理之火,有的注家指为药食的纯阳之性与温和之性。从上下文看,言药食气味厚薄作用的可能性有,但应该是以“壮”喻气、味之厚,以示对人体之气不利,以“少”喻气、味之薄,一示对人体之气有利。至于“火”之热性,当不是着眼点。经文的注释是建立在字词句段篇章的基础上的,不可以顾此失彼,就句解句。文中气、味并论,比喻不会取气而舍味。
《内经》诸篇中,有不少是将关于同一类问题的论述汇集在一起。因而有些句子是独立的片段,与上下文没有紧密的联系。这是有目共睹的。如果我们不把壮火、少火的议论视为比喻,那么,与药食作用的大前提相关,这几句当是在阐述烹煮药食时的大、小火候对药物食物“气”的影响。
(原载《浙江中医杂志》2004年第3期106~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