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由学校组织单独考试,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考生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