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基层干部蒋志山《人大代表》破坏环境毁林毁地上百亩立案了不批捕,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此案上报材料造假,上下勾结骗取国家修路款几千万元,职务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几千万,,挪用政府惠民社会保障金3000多万放高利贷等案件,挪用集体资金向河北省民政厅相关人员行贿3次,指挥杀人二次不被严惩,伙同区镇政府个别人员买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上亿,此案背后有保护伞,,查处至今无果,,请上级对双桥区林业公安对蒋志山破坏生态环境毁林毁地100多亩进行监督侦办,林业公安于17年9月刑事立案以后以各种理由不对犯罪嫌疑人蒋《累犯》不进行刑事强制措施。另二名主犯邢某张某《二人是政协委员》《缓刑期间案发》也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一个累犯二个缓刑之中犯罪,全不收监真是很牛,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请上级监督移交公诉公判,林业公安在18年5月24日故意遗漏主犯及主要证据的情况下移交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检察院识破其险恶用心于6月18日退回林业公安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