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马儒是谁?他是“首席鉴黄师”、“肯打鸡CEO”还有“拔粪青年”,但至少,现在已经不是我曾经扮演过的那个形象了。暴走漫画设计的这个形象不但受到了观众的喜爱,对我而言也让我借机实现了走向演艺生活的梦想。为什么这么成功的一个形象一声不响的就从暴走大事件中消失了?我与暴走漫画的关系从一度是同为理想奋斗的伙伴,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曾经扮演唐马儒的人不得不和暴走漫画对簿公堂。
今天,我想写一些文字,讲讲我们的开始。
一切的开始在2013年,喜爱表演的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加入了戏剧社。毕业不久,我收到了曾经是戏剧社的学长,现在在暴走漫画董事之一的胡任斯发出的邀请,邀请我参加他手头上一个剧本中的角色。我很开心有一个参与演出的机会,欣然接受了这个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于是,在2013年三月底,《暴走大事件》横空出世,一个叫唐马儒的胖子出现了。
《暴走大事件》在网络上很快的就爆红,我也欣然接受了拍摄组第二年的邀请。但是这个时候剧组却要求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我非常不想签这一份条约十分模糊的合同,不过我的另一个在暴走漫画工作的学长找到我,说这是公司给他的压力,签不下合同无法向公司交代,而他说作为我的学长能保证签了这份合同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出于自己对戏剧社学长的信任,我签下了这份略有诡异的合同。
第二年的拍摄同样的很成功,我在开心自己能够演好一个受大家欢迎的角色的同时,也开始在意起了自己和暴走漫画关系之间的变化
合同第一条与第八条中提到,暴走漫画可以随意的维持与解除我的雇佣关系,而我没有任何保障自己受益的权利;合同第六条提到,我所能拿到的报酬只有每次参与拍摄时当场协商的数目,报酬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合同第十条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当时草率签下合同的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合同成为了我未来一场噩梦的根源。
一年之后,暴走漫画已经成为了一间大公司,而我除了在街头上会被人叫做唐马儒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当时的我还在广告公司就职,有女朋友要追,还想养一条狗。
暴走漫画对我的要求越来越多,拍摄不再是原来花一个晚上就能完成的事情,我需要经常的和公司请假来参与到拍摄之中,而在拍摄之外还需要顶着日常工作的压力和上司的不满参加暴走漫画要求的一系列商务推广和线下活动之中,这些拍摄之外的工作甚至连加班费都没有。
拍摄和私人生活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既然自己的爱好影响了生活,为什么不考虑把自己的演艺爱好发展为职业呢?我开始向暴走漫画提出正式加入的请求,毕竟原来那份合同连具体的报酬都没有规定清楚。但是我的这些请求大多没了下文,我感觉自己是暴走漫画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自己却要面对被原本公司炒鱿鱼的风险,而在路上被路人包围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我原本希望在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画的支持,虽然我是靠着唐马儒这个角色开始走红的,我也愿意配合他们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经演变到拍摄和其他工作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着为梦想一起努力的伙伴能够正视我的请求,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到了2015年,一个叫做王总的人就任了暴走漫画的COO,开始了暴走漫画艺人管理中心的建设,说是要把所有参与暴走漫画拍摄的人员正规化,每个人都应该签一份经纪合同。得到上一份合同教训的我这次对条款多下了几分心眼,但是细读之后我对这份合同规定的内容大所失望,这比我原先的合同规定的内容更像是一纸卖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须听从暴走漫画的一切安排,从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从暴走漫画的指挥,难不成以后就没有我,只有唐马儒?我喜欢唐马儒,但是并不想永远都只做唐马儒,我觉得事情开始变得有点不对劲。在我看来,暴走漫画从一个陪我一同实现梦想的伙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甚至是没有一丝感情的雇主。
王总还向我保证,我之前为暴走漫画做的其他工作现在都可以和我结算回报。付出得到了收获听起来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是我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承诺兑现。我现在已经回不到过去的日子了,原本的工作因为自己的频繁的拍摄已经不能再继续了。我事实上已经全职成为演员,想不到暴走漫画作为雇主连基本的承诺都无法兑现。我失去了对暴走漫画的信任。
既不想成为暴走漫画的奴隶,自己应得的回报也没有下文,连发了律师函催款之后暴走漫画也不为所动,我不得不与暴走漫画分开,只是可怜了唐马儒和在每期视频都等着唐马儒出现的观众,以及双方为这个角色付出的诸多心血。这时的我有些无可奈何,为了保护自己,我向暴走漫画发出了律师函以暴走漫画无法结款首先违约而由,提出了解除合同的声明。
在2016年,我在对外发表了自己和唐马儒脱离关系的声明之后,收到了来自仲裁庭的通知。暴走漫画起诉我违约,要求我赔付违约金200万以及继续回到公司履行合同上的内容。我此时不知所措,满心都是愤懑与疑惑。
明明自己是因为暴漫的种种压迫才不得不离开,为什么反而是自己成为了被起诉的那一方?
我对暴走漫画所有的请求和申请都没有了下文,而等到他主动和我联系的方法只是一纸诉状?难道大公司就是可以这样欺负人的吗?
我在暴走漫画是因为唐马儒走红的,但是离开之后难道连脱离和唐马儒之间的关联的行为都要被他们打压吗?
但是自己签的合同只能认栽,年轻时犯下的错误总要付出代价,最终仲裁庭判我赔偿20万,以及解除了双方的合同雇佣关系。
2017年1月31日,我收到邮政快递发送过来的西安仲裁委的裁决,当时我还有一丝期望与暴走漫画达成和解,因为20万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我来说确实是致命的一大笔钱!但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我还是依照裁决书上规定的15天付款时间,在2月14日就缴纳了赔偿款。我没想到的是,暴走漫画在我收到裁决书之后,在2月7日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对我的强制执行,而我付完款后,到了3月15日法官打电话过来问我付款了没有,没有付的话就要对我进行强制执行。当时我惊呆了,除了法官的通知以及法院送过来的强制执行通知书,我从未得到来自暴走漫画方面任何人的联系与催款!这不是把我逼上绝路吗?
也就是说如果我还对暴走漫画有一丝的希望得到他们的和解晚一天付罚款,等着我的就是失信人员的黑名单。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让暴走漫画如此记恨,需要用这种手段压迫我个人的发展。
我根本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一个老员工,我们之间有无数的可能和办法来化解矛盾,让唐马儒这个角色能进一步发展,而暴走漫画每次的选择都是最极端,最伤害人的手段,最后造成这种的局面,我愤怒,我困惑,我迷茫。
我想向所有喜欢唐马儒和关注我的人求问,我究竟做了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的对待?分享这段经历是希望大家辨明,导致唐马儒消失的人究竟是谁?至今为止,除了所有在法庭上的交集,暴走漫画从未对我的遭遇有任何的回应,我只能理解为他们单方面的想要压迫我,我希望现在说明事情的真相之后能够得到一份正面的回答!
封面图这是2018年8 月1日,我再次站在法院,经历的又一轮诉讼,对手还是暴走漫画。
回到家里已经疲惫万分,但又太多想要去表达,憋了这么多年,我累了,我想做点我喜欢的事情,我多么想这场官司是我与暴漫的最后一场,心里很混乱,写出的以上文字。
曾经我是唐马儒,但不再会是唐马儒了。
今天,我想写一些文字,讲讲我们的开始。
一切的开始在2013年,喜爱表演的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加入了戏剧社。毕业不久,我收到了曾经是戏剧社的学长,现在在暴走漫画董事之一的胡任斯发出的邀请,邀请我参加他手头上一个剧本中的角色。我很开心有一个参与演出的机会,欣然接受了这个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于是,在2013年三月底,《暴走大事件》横空出世,一个叫唐马儒的胖子出现了。
《暴走大事件》在网络上很快的就爆红,我也欣然接受了拍摄组第二年的邀请。但是这个时候剧组却要求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我非常不想签这一份条约十分模糊的合同,不过我的另一个在暴走漫画工作的学长找到我,说这是公司给他的压力,签不下合同无法向公司交代,而他说作为我的学长能保证签了这份合同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出于自己对戏剧社学长的信任,我签下了这份略有诡异的合同。
第二年的拍摄同样的很成功,我在开心自己能够演好一个受大家欢迎的角色的同时,也开始在意起了自己和暴走漫画关系之间的变化
合同第一条与第八条中提到,暴走漫画可以随意的维持与解除我的雇佣关系,而我没有任何保障自己受益的权利;合同第六条提到,我所能拿到的报酬只有每次参与拍摄时当场协商的数目,报酬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合同第十条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当时草率签下合同的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合同成为了我未来一场噩梦的根源。
一年之后,暴走漫画已经成为了一间大公司,而我除了在街头上会被人叫做唐马儒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当时的我还在广告公司就职,有女朋友要追,还想养一条狗。
暴走漫画对我的要求越来越多,拍摄不再是原来花一个晚上就能完成的事情,我需要经常的和公司请假来参与到拍摄之中,而在拍摄之外还需要顶着日常工作的压力和上司的不满参加暴走漫画要求的一系列商务推广和线下活动之中,这些拍摄之外的工作甚至连加班费都没有。
拍摄和私人生活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既然自己的爱好影响了生活,为什么不考虑把自己的演艺爱好发展为职业呢?我开始向暴走漫画提出正式加入的请求,毕竟原来那份合同连具体的报酬都没有规定清楚。但是我的这些请求大多没了下文,我感觉自己是暴走漫画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自己却要面对被原本公司炒鱿鱼的风险,而在路上被路人包围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我原本希望在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画的支持,虽然我是靠着唐马儒这个角色开始走红的,我也愿意配合他们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经演变到拍摄和其他工作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着为梦想一起努力的伙伴能够正视我的请求,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到了2015年,一个叫做王总的人就任了暴走漫画的COO,开始了暴走漫画艺人管理中心的建设,说是要把所有参与暴走漫画拍摄的人员正规化,每个人都应该签一份经纪合同。得到上一份合同教训的我这次对条款多下了几分心眼,但是细读之后我对这份合同规定的内容大所失望,这比我原先的合同规定的内容更像是一纸卖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须听从暴走漫画的一切安排,从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从暴走漫画的指挥,难不成以后就没有我,只有唐马儒?我喜欢唐马儒,但是并不想永远都只做唐马儒,我觉得事情开始变得有点不对劲。在我看来,暴走漫画从一个陪我一同实现梦想的伙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甚至是没有一丝感情的雇主。
王总还向我保证,我之前为暴走漫画做的其他工作现在都可以和我结算回报。付出得到了收获听起来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是我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承诺兑现。我现在已经回不到过去的日子了,原本的工作因为自己的频繁的拍摄已经不能再继续了。我事实上已经全职成为演员,想不到暴走漫画作为雇主连基本的承诺都无法兑现。我失去了对暴走漫画的信任。
既不想成为暴走漫画的奴隶,自己应得的回报也没有下文,连发了律师函催款之后暴走漫画也不为所动,我不得不与暴走漫画分开,只是可怜了唐马儒和在每期视频都等着唐马儒出现的观众,以及双方为这个角色付出的诸多心血。这时的我有些无可奈何,为了保护自己,我向暴走漫画发出了律师函以暴走漫画无法结款首先违约而由,提出了解除合同的声明。
在2016年,我在对外发表了自己和唐马儒脱离关系的声明之后,收到了来自仲裁庭的通知。暴走漫画起诉我违约,要求我赔付违约金200万以及继续回到公司履行合同上的内容。我此时不知所措,满心都是愤懑与疑惑。
明明自己是因为暴漫的种种压迫才不得不离开,为什么反而是自己成为了被起诉的那一方?
我对暴走漫画所有的请求和申请都没有了下文,而等到他主动和我联系的方法只是一纸诉状?难道大公司就是可以这样欺负人的吗?
我在暴走漫画是因为唐马儒走红的,但是离开之后难道连脱离和唐马儒之间的关联的行为都要被他们打压吗?
但是自己签的合同只能认栽,年轻时犯下的错误总要付出代价,最终仲裁庭判我赔偿20万,以及解除了双方的合同雇佣关系。
2017年1月31日,我收到邮政快递发送过来的西安仲裁委的裁决,当时我还有一丝期望与暴走漫画达成和解,因为20万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我来说确实是致命的一大笔钱!但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我还是依照裁决书上规定的15天付款时间,在2月14日就缴纳了赔偿款。我没想到的是,暴走漫画在我收到裁决书之后,在2月7日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对我的强制执行,而我付完款后,到了3月15日法官打电话过来问我付款了没有,没有付的话就要对我进行强制执行。当时我惊呆了,除了法官的通知以及法院送过来的强制执行通知书,我从未得到来自暴走漫画方面任何人的联系与催款!这不是把我逼上绝路吗?
也就是说如果我还对暴走漫画有一丝的希望得到他们的和解晚一天付罚款,等着我的就是失信人员的黑名单。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让暴走漫画如此记恨,需要用这种手段压迫我个人的发展。
我根本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一个老员工,我们之间有无数的可能和办法来化解矛盾,让唐马儒这个角色能进一步发展,而暴走漫画每次的选择都是最极端,最伤害人的手段,最后造成这种的局面,我愤怒,我困惑,我迷茫。
我想向所有喜欢唐马儒和关注我的人求问,我究竟做了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的对待?分享这段经历是希望大家辨明,导致唐马儒消失的人究竟是谁?至今为止,除了所有在法庭上的交集,暴走漫画从未对我的遭遇有任何的回应,我只能理解为他们单方面的想要压迫我,我希望现在说明事情的真相之后能够得到一份正面的回答!
封面图这是2018年8 月1日,我再次站在法院,经历的又一轮诉讼,对手还是暴走漫画。
回到家里已经疲惫万分,但又太多想要去表达,憋了这么多年,我累了,我想做点我喜欢的事情,我多么想这场官司是我与暴漫的最后一场,心里很混乱,写出的以上文字。
曾经我是唐马儒,但不再会是唐马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