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互联网突然出现了诬陷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帖子,严重损害了青远乃至中远集团的形象、利益。其中并涉及到集团主要领导,尤其令人气愤。因此,公司党委及时向青岛市公安局报案。青岛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以确凿的证据证实是原公司副总经理宋军所为,并在2008年9月28日予以逮捕。在案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过程中,宋军一系列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生活腐化等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逐步浮出水面。2007年6月,宋军假借远洋大厦二期工程引进外资之名,伙同其情妇马丹青,在境外成立多个皮包公司,经过一系列掩人耳目的关联虚假交易,成立合资公司,计划将二期工程获得高额利润占为己有,甚至利用备用信用证为担保的借款,恶意侵占违约金。自2005年起,宋军滥用职权,强令所分管的陆产三个有船公司将船舶各种保险交由北京泰洋保险经纪公司操作,该公司总经理就是马丹青。会展三期和金岭世家楼盘也是他中饱私囊、网罗关系的重要工具,他收取高额回扣,并将8套房子以极低价格卖给一个有特殊关系背景的人,按每套房获利20万算,拱手送了160万。在远洋大厦一期、二期的玻璃幕墙项目中,宋军操作整个招标过程,索要高额回扣,采购劣质产品,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给国家资产造成重大浪费。其间,一个玻璃幕墙供货商一次打给他近400万元,作为回扣。在“BIANCO ID”、“SEA VELVET”等船舶操作上,宋军采取吃回扣、股东分红等方式,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牟取了巨大利益。正是这些罄竹难书的罪证,引起了公安、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在近期已发出通缉令,通缉宋军、马丹青(已被抓获)。这让有正义感的青远职工纷纷拍手称快、欢欣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