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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一下律师,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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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今年6月份,我和朋友三人同行在路上走,碰见一个素未相识的人,因为问路和他(犯罪嫌弃人)发生口角,在推搡的过程中,他用匕首捅伤我和我的朋友,当时我们一同三个人,其中有一个朋友没有受伤,此时犯罪嫌疑人被我另一个朋友制服,当时因为捅进腹部,流血过多暂时性休克,被送至医院进行手术,我的朋友当时也被匕首捅伤肩膀,进行手术缝合,经过法医鉴定,我和我的朋友都被鉴定成轻伤二级。在医院住院期间,犯罪嫌疑人亲属并没有去医院看望,直到派出所通知前去调解,也只有所谓犯罪嫌疑人的女朋友当场,期间还是并没有见到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调解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所谓的女朋友只是以回家商量的口气来打发调解,随后犯罪嫌疑人被拘捕。
接下来,我们一直在家等候有关机关通知我们来处理此事,我们下一步具体该怎么准备来处理此事。


IP属地:河南1楼2018-08-11 19:32回复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楼2018-08-11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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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对方赔钱,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8-11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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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家里人没人出面,怎么办?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8-08-1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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