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联合治超执法理念“县官不如现管”被指祸害百姓

燕赵文化
百家号08-1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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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邢台县联合执法切割车厢罚款的车主愤怒质疑声

昨日,,披露邢台县治超检测站认定平板自卸车为改装的荒诞之举,扣车18天没有出具强制措施凭证违法乱象。当日上午,小编接到自称是邢台县宣传部电话,告知微信发出后得到邢台市委书记和邢台县委书记的批示,正在调查核实当中。截止目前,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新车第一天上路即被邢台县交通联合执法认定改装扣车一周割箱罚款放行司机叙述事实经

一石激起千层浪,邢台县治超检测站扣6台平板自卸车已达19天,即便是刚刚登记的新车也认定改装不放行,并不是孤例。微信发出后,又接到邯郸两名车主反映,同样的是新车登记入户第一天,空车经过邢台县治超站被扣留一周,在邢台县多方反映无人听进司机一句话。在车贷压力下,司机屈从邢台县联合治超检测站处理,车厢被焊割交费800元,交警罚款500元,交通运管再罚款5000元才放行。此次邢台县联合治超的折腾,回家重新焊接车厢,10000多元打水漂。
▼被切割车厢现场

平板自卸车,交警部门经过道道关检验审查才入户,许可颁发了行驶证;交通部门照样许可核发了道路运输证。两证上面都是“普通货运”到邢台县不能行。其实,平板自卸车上面放的箱体认定是否属于改装,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稍有良知和脑子就会肯定不属于改装。只有**者提出质疑,认为货箱与平板出有焊接或螺丝紧固,就是属于改装。稍加思索,平板车上置放的箱体,既不超宽、长和高,也不影响公平竞争,管理部门如果真正是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着想,平板与箱体焊接或上几颗螺丝钉岂不是有利于行驶安全的保障,更符合《道路运输条例》第26条“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规定。
2016年6月1日,交通运输部已废止之前备受社会诟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即交通部门认定车辆改装没有明文规定。其后,五部委联合作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的规定。无法想象,邢台县联合治超凭啥认定平板自卸车为改装?五部委的规定到邢台县为何得不到执行?同一种行为,交警罚了运管凭啥把处罚决定书收走,又重复罚款?
从已放行的两台的处理,不难看出,邢台县联合执法胡作非为的背后,暴露出真面目,罚款才是目的.....
邢台交通之乱,来日方长,早在2012年1月,小编陪同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暗访,目睹了邢台治超围追堵截货车,罚款程序弄虚作假挖坑执法乱象。2月7日,《“聚焦农产品物流:隐蔽的罚款”》播出后,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即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免除职务、调离治超执法岗位处理,对问题涉及的临时雇佣人员予以辞退;在全市交通执法队伍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下大力解决执法人员在思想观念、执法作风、工作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好了伤疤忘了疼,政令不畅,我的地盘我做主,是邢台县乃至邢台市交通执法的缩影。现在不是“占个山头当大王”的时代,邢台县交通执法为所欲为必须立即停止。请邢台县主管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视网络舆情,及时纠正交通执法治超野蛮行动,使联合治超回到依法行政轨道,保持政令畅通,公开回应民众。
▼被邢台县联合执法运管认定改装切割的车厢
▼被切割车厢罚款的车辆行驶证
▼被切割车厢罚款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被邢台县交警处罚500元(处罚决定书被运管没收)
▼被邢台县交警罚款后,运管收走处罚决定书再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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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邢台县联合执法切割车厢罚款的车主愤怒质疑声

昨日,,披露邢台县治超检测站认定平板自卸车为改装的荒诞之举,扣车18天没有出具强制措施凭证违法乱象。当日上午,小编接到自称是邢台县宣传部电话,告知微信发出后得到邢台市委书记和邢台县委书记的批示,正在调查核实当中。截止目前,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新车第一天上路即被邢台县交通联合执法认定改装扣车一周割箱罚款放行司机叙述事实经

一石激起千层浪,邢台县治超检测站扣6台平板自卸车已达19天,即便是刚刚登记的新车也认定改装不放行,并不是孤例。微信发出后,又接到邯郸两名车主反映,同样的是新车登记入户第一天,空车经过邢台县治超站被扣留一周,在邢台县多方反映无人听进司机一句话。在车贷压力下,司机屈从邢台县联合治超检测站处理,车厢被焊割交费800元,交警罚款500元,交通运管再罚款5000元才放行。此次邢台县联合治超的折腾,回家重新焊接车厢,10000多元打水漂。
▼被切割车厢现场

平板自卸车,交警部门经过道道关检验审查才入户,许可颁发了行驶证;交通部门照样许可核发了道路运输证。两证上面都是“普通货运”到邢台县不能行。其实,平板自卸车上面放的箱体认定是否属于改装,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稍有良知和脑子就会肯定不属于改装。只有**者提出质疑,认为货箱与平板出有焊接或螺丝紧固,就是属于改装。稍加思索,平板车上置放的箱体,既不超宽、长和高,也不影响公平竞争,管理部门如果真正是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着想,平板与箱体焊接或上几颗螺丝钉岂不是有利于行驶安全的保障,更符合《道路运输条例》第26条“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规定。
2016年6月1日,交通运输部已废止之前备受社会诟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即交通部门认定车辆改装没有明文规定。其后,五部委联合作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的规定。无法想象,邢台县联合治超凭啥认定平板自卸车为改装?五部委的规定到邢台县为何得不到执行?同一种行为,交警罚了运管凭啥把处罚决定书收走,又重复罚款?
从已放行的两台的处理,不难看出,邢台县联合执法胡作非为的背后,暴露出真面目,罚款才是目的.....
邢台交通之乱,来日方长,早在2012年1月,小编陪同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暗访,目睹了邢台治超围追堵截货车,罚款程序弄虚作假挖坑执法乱象。2月7日,《“聚焦农产品物流:隐蔽的罚款”》播出后,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即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免除职务、调离治超执法岗位处理,对问题涉及的临时雇佣人员予以辞退;在全市交通执法队伍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专项行动,下大力解决执法人员在思想观念、执法作风、工作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好了伤疤忘了疼,政令不畅,我的地盘我做主,是邢台县乃至邢台市交通执法的缩影。现在不是“占个山头当大王”的时代,邢台县交通执法为所欲为必须立即停止。请邢台县主管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视网络舆情,及时纠正交通执法治超野蛮行动,使联合治超回到依法行政轨道,保持政令畅通,公开回应民众。
▼被邢台县联合执法运管认定改装切割的车厢
▼被切割车厢罚款的车辆行驶证
▼被切割车厢罚款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被邢台县交警处罚500元(处罚决定书被运管没收)
▼被邢台县交警罚款后,运管收走处罚决定书再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