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某市某区正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网格化集成改革,面临与天津市综合执法改革一样的局面,请高手交流一下,拜托。
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红桥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内设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落实《办法》规定的各项执法任务,集中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规格为正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队长2名。使用事业编制,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区编办按照“一专多能,专兼共容”和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的原则,根据各街道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执法任务量等因素,以20人为基数,确定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编制人数。编制来源:一是将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划转到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区综合执法局除保留编制为51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一支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的直属队伍外,其余全部转入街道;二是充分整合街道自身力量,利用街道空闲编制招录执法人员;三是从其他事业编制执法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划转。区综合执法局协勤人员,按比例分配到街道和区综合执法局。
那么问题来了:1.区综合执法局原参公编制,划转到镇、接到后,编制还是参公? 还是变成公益1类事业单位?
2.因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否明确未参公单位,还是任属事业单位?
3.今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否会参公?
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红桥区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内设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落实《办法》规定的各项执法任务,集中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规格为正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队长2名。使用事业编制,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区编办按照“一专多能,专兼共容”和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的原则,根据各街道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执法任务量等因素,以20人为基数,确定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编制人数。编制来源:一是将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划转到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区综合执法局除保留编制为51人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一支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的直属队伍外,其余全部转入街道;二是充分整合街道自身力量,利用街道空闲编制招录执法人员;三是从其他事业编制执法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划转。区综合执法局协勤人员,按比例分配到街道和区综合执法局。
那么问题来了:1.区综合执法局原参公编制,划转到镇、接到后,编制还是参公? 还是变成公益1类事业单位?
2.因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否明确未参公单位,还是任属事业单位?
3.今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否会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