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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子必依论》240-242页
一.不摒弃伤害有情,发菩提心为徒劳也。
二.不守三昧耶,受灌顶为徒劳也。
三.对已之心无裨益,博闻教法为徒劳也。
四.行功德时,混杂以恶行为徒劳也。
五.行不善,依止上师乃徒劳也。
六.为导师,不作修法,并行恶业,为徒劳也。
七.为八风所动,乃徒劳也。
八.随一导师,而凶恶以对如母有情者,为徒劳也。
九.常作不善,自称畏地狱,为徒劳也。
十.不以菩提心,又无虔信,布施为徒劳也。
十一.不决定坚守,受戒徒劳也。
十二.不调治瞋心,修安忍徒劳也。
十三.常沉掉,修禅定徒劳也。
十四.不慕觉道,修精进徒劳也。
十五.若嫉妒及五毒增,修般若徒劳也。
十六.修大乘教法而无大悲心为徒劳也。
十七.若不知自性,修定徒劳也。
十八.若不实行,受口诀徒劳也。
十九.作利乐有情事,非由菩提心起乃徒劳。
二十. 看书闻法未懂义理,不能施行,为徒劳也。
为了完整理解法义,请恭读:
阿王诺布帕母 著《子必依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