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奴们不是叫嚣立法吗?我觉得更多的人期待的是:《非养犬人权益保护法》。
不栓狗,或喂养烈性狗,造成人身伤害的,狗主人或喂养者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致人死亡的,应以情节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
不及时清理狗粪便的,应处以当地平均月工资额度的罚款;不栓狗绳,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在处以刑责的同时处以当地工资3倍的罚金。
因狗滋事,聚众谩骂他人,或是上门骚扰的,含网络召集人均应以寻衅滋事罪处以刑责。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造成他人不适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如携犬进入饭店,所有其他用餐人的餐费应由犬主承担,并赔偿饭店一星期营业额的损失。)
不栓狗,或喂养烈性狗,造成人身伤害的,狗主人或喂养者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致人死亡的,应以情节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
不及时清理狗粪便的,应处以当地平均月工资额度的罚款;不栓狗绳,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在处以刑责的同时处以当地工资3倍的罚金。
因狗滋事,聚众谩骂他人,或是上门骚扰的,含网络召集人均应以寻衅滋事罪处以刑责。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造成他人不适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如携犬进入饭店,所有其他用餐人的餐费应由犬主承担,并赔偿饭店一星期营业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