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停战条约》
1.两国领导人在条约生效后24小时内分别对自己的过激言论和过激行为做出道歉。
2.两国领导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联系彼此。
3.任何人不得代表两国中的其中一国进入另一国境内。
4.任何人不得在两国中的其中一国境内AT另一国领导人(如有特殊情况,请务必明示)。
5.两国必须在条约生效后72小时内删除并制止对彼此不利的言论。
6.除非前大安第斯帝国元首鲁邦.弗里德维奇.万斯
@小坡跟集合 本人宣布回归百度贴吧虚拟国家,否则不得在任何百度贴吧虚拟国家平台进行任何发言。
7.前大安第斯帝国已经彻底成为百度贴吧虚拟国家的历史,鲁邦.弗里德维奇.万斯回归百度贴吧虚拟国家后,不得复出前大安第斯帝国(即大安第斯帝国吧不得加入百度贴吧虚拟国家;新国家不得使用“安第斯”国号;前大安第斯帝国不得以迁吧和修改国号的形式继续存在)。
8.本条约在双方签署后,即刻生效。